涉酒後危險駕駛還要賄賂輔警 羅釐司機被控 | 聯合早報
zaobao
涉嫌酒後駕駛羅釐在路上蛇行,被兩名輔警截查後還涉嫌企圖以150元賄賂輔警,羅釐司機被控上法庭。
印度籍的被告塞拉卡努(Sellakkannu Karuppusamy,32歲)星期二(11月26日)被控一項牴觸防止貪污法令和兩項牴觸公路交通法令的控狀。
根據貪污調查局星期二發出的文告,2024年6月13日,兩名輔警在西海岸路和本茱魯路的交界處發現被告危險駕駛,於是攔截被告的羅釐。被告按指示停車後,涉嫌企圖以150元賄賂兩名輔警,但被拒絕。
被告無法通過酒測,最終因涉嫌酒駕當場被交警逮捕。被告涉嫌企圖行賄的行為也被轉介貪污調查局進行調查。
控狀顯示,事發當天凌晨約零時17分,被告在朝大士方向、靠近裕廊鎮大會堂路的亞逸拉惹高速公路駕駛羅釐時,涉嫌沒有謹慎駕駛,在路上蛇行,險些擦撞一輛貨車和一輛卡車。
延伸閲讀
[婦產科醫生酒駕闖紅燈致四人傷 判監四周吊照三年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08_31_704331)
[涉酒駕撞後逃導致女騎士重傷 助理警監被控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09_13_706942)
另外,控狀指被告當時的酒測結果為每100毫升呼氣中,含有至少57微克的酒精,超出法定的35微克。
被告尚未表明是否有意認罪,他已聘請代表律師。律師在庭上稱仍需要時間接受客户指示。
案件展期至12月26日過堂,被告目前以1萬5000元保釋在外。
貪污調查局強調,新加坡對貪污採取零容忍態度。根據防止貪污法令第六節條文,貪污若罪成,違例者將被判最高10萬元罰款,或最長五年監禁,或兩者兼施。
當局會調查所有與貪污相關的投訴和舉報,包括匿名舉報。公眾可通過貪污調查局網站、電郵或電話等方式,向當局舉報任何貪污行為。
未謹慎駕駛和酒駕若罪成,可被判介於2000元至1萬元的罰款,或坐牢不超過12個月,或兩者兼施;重犯者則可被判處5000元至2萬元罰款,以及坐牢不超過兩年。違例者也可能被吊銷各級駕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