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料稱前美姐與蔣孝嚴“滾牀單” 台媒體人周玉蔻、蔡玉真涉造謠獲刑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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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綜合訊)台灣資深媒體人周玉蔻、蔡玉真前年烏龍爆料,稱前美姐張淑娟是1999年總統府前秘書長章孝嚴(後改姓蔣)外遇的女主角,被張淑娟控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刑法加重誹謗罪起訴。台北地方法院星期二依個資法判處周、蔡一年六個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綜合《聯合報》《自由時報》等台媒報道,2022年9月台北市長選舉期間,周玉蔻在民間電視台節目爆料,指前“中國小姐”張淑娟曾與現任台北市長蔣萬安的父親蔣孝嚴過從甚密,“是滾牀單女主角”。張淑娟公開喊冤,在國民黨立委王鴻薇陪同下提告周、蔡二人。
檢方依誹謗、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等罪起訴,台北地方法院開庭審理,合議庭於今年11月26日作出判決,周、蔡二人須坐牢,全案仍可上訴。張淑娟還向民視及周、蔡二人求償2000萬元新台幣(83萬新元),刑事定讞後,該案將移由民事法庭分案審理。
張淑娟指出,媒體第四權是公器,不應濫用於毀人名譽、糟踏別人。案發後,她每次出庭都心如刀割,出門都戴口罩,痛批周、蔡二人惡劣到無法無天,要求法官重判兩女應入獄服刑。
台北地院判決指出,周玉蔻、蔡玉真是知名新聞工作者,也是政論性節目頗具聲望的主持人、評論員,卻在根本未曾向張淑娟查證的前提下犯罪。
延伸閲讀
[稱被誣衊是蔣孝嚴外遇對象 前中國小姐張淑娟現身痛哭怒告周玉蔻誹謗
](https://www.bdggg.com/2022/zaobao/news_2022_09_27_557992)
合議庭認為,周、蔡假借“部分具體存在之事件”,例如張淑娟為中國小姐、華航空姐等,刻意與不實事由、時間錯置、拼湊、扭曲,進而形成“假消息之張冠李戴”手段。
合議庭認為,周玉蔻、蔡玉真傳述之事僅涉私德與公共利益無關,也不是可受公評之事,兩人更未經合理查證,即同時非法利用張淑娟的個人資料,遂以加重誹謗、非法利用個資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