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簡化REIT槓桿要求 利息覆蓋率須至少1.5倍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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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宣佈簡化我國房地產投資信託(REIT)的槓桿要求,規定所有REIT的利息覆蓋率必須至少1.5倍,總槓桿率頂限為50%。
金管局星期四(11月28日)發文告指出,在今年7月至8月進行公開諮詢意見後,金管局對集體投資計劃準則(Code on Collective Investment Schemes)作出修訂,合理化對房地產投資信託的槓桿要求。
目前,只有那些有意把總槓桿率頂限從45%提高至50%的REIT,必須確保利息覆蓋率(interest coverage ratio)至少2.5倍。準則修訂後,所有REIT的利息覆蓋率將為至少1.5倍。
金管局表示,利息覆蓋率和槓桿要求將協同作用,促進所有房地產投資信託謹慎借貸,同時提供一定的運營靈活性。
文告指出,維持最低1.5倍的利息覆蓋率,強調了信託管理人的責任,管理人需確保信託具備充分的償付利息能力;而50%的槓桿上限則被視為全球最嚴格的標準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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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提升房地產投資信託的財務透明度,金管局引入了額外的披露要求。信託需在業績公告和年度報告中,提供關於槓桿水平及利息覆蓋率管理與展望的詳細信息。
從2025年3月31日或之後結束的財務期開始,信託管理人需披露信託槓桿水平和利息覆蓋率的總體計劃。同時,信託需進行並披露關於息税折舊攤銷前盈利(EBITDA)及利率變動對利息覆蓋率影響的敏感性分析。分析至少應包括兩種情景,一是EBITDA下降10%的情景,二是利率上升100個基點的情景。
若信託的利息覆蓋率低於1.8倍,管理人必須採取措施或制定計劃以改善覆蓋率,並對相關信息進行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