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上海等九省市開放試點設立外商獨資醫院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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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將開放北京、上海等九個省市試點設立外商獨資醫院,但要求全院管理和衞生專業技術人員的中國人員佔比均不得少於50%,也禁止設立精神病、血液病等類型醫院。
據中國國家衞健委網站星期五(11月29日)消息,衞健委、商務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國家疾控局四部門印發《獨資醫院領域擴大開放試點工作方案》,宣佈允許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蘇州、福州、廣州、深圳和海南全島設立外商獨資醫院(中醫類除外,不含併購公立醫院)。
根據方案,申請設立外商獨資醫院的境外投資者應是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並且能夠提供具有國際領先水平的醫學技術和設備, 補充或改善當地在醫療服務能力、醫療技術和醫療設施方面的不足等。
方案説,允許設立外商獨資醫院的類別為綜合醫院、專科醫院、康復醫院,醫院級別為三級,不得設立精神病醫院、傳染病醫院、血液病醫院、中醫醫院、中西醫結合醫院、少數民族醫院;診療科目不得登記血液內科。
方案還規定,醫院不得開展醫療和倫理風險較高的診療活動,包括人體器官移植技術、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產前篩查和產前診斷技術,精神科住院治療,腫瘤細胞治療新技術試驗性治療等。
方案允許外商獨資醫院聘用外國醫師、港澳台醫師、港澳其他衞生專業技術人員短期執業,但全院管理和衞生專業技術人員的中方(內地)人員佔比均不得少於50%。
中國國家衞健委醫政司在政策文件中説,引進高水平的外商獨資醫院有利於優化營商環境,擴大高水平對外開放。同時,獨資醫院的管理理念、管理方式和服務方式,對國內其他醫院的發展也能夠提供一定的參考借鑑。
之所以選擇上述九個省市試點,醫政司説,是因為這些省市對外開放程度較高,外資企業和外籍人員較多,外籍人員醫療服務需求相應較多;這九個省市佔中國實際使用外資總額的45%以上,有利吸引外商獨資醫院落地。
醫政司還指出,目前中國共有中外合資醫療機構60餘家,且上述試點地域範圍有限,對國內醫院醫務人員隊伍流動影響並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