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吉將為一馬案自辯 繼續爭取居家服刑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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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綜合電)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將為一個馬來西亞發展有限公司(1MDB,簡稱一馬公司)貪腐案出庭自辯,並將針對居家服刑的申請進行上訴,以爭取扭轉監禁的命運。
法新社報道,納吉星期一(12月2日)將在吉隆坡高庭針對他在一馬公司案中所面對的25項控狀抗辯,包括四項濫用職權罪及21項洗錢罪。
納吉在本案中涉及非法收取及轉移22億8293萬令吉(約6億8790萬新元)的一馬公司資金。他10月曾為任內發生一馬公司醜聞道歉,堅稱自己並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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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高庭10月30日裁定,納吉在本案的所有25項控狀表面罪名都成立,必須出庭抗辯。若罪名成立,納吉每項罪狀可面臨最高20年監禁及罰款。
這是納吉因挪用SRC國際公司4200萬令吉資金案被判入獄後,第二起表罪成立的刑事案。納吉的首席律師沙菲宜告訴媒體,他們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堅定地為此案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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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馬國上訴庭也將在星期四(5日)審理納吉居家服刑的上訴。
納吉在2022年因SRC公司案罪名成立被判入獄12年。服刑期間,他向前任國家元首蘇丹阿都拉申請全面特赦,並於今年2月獲准刑期減半至六年。
納吉隨後申請司法檢討,稱除了減刑,阿都拉還頒佈了附加御令,允許他以在家服刑的方式服完剩餘刑期。不過,高庭認為支持納吉這項申請的所有宣誓書皆屬道聽途説,駁回了他的申請。
接下來,如果上訴庭批准納吉的上訴申請,案件將有望重新轉移到高庭審理。
最近,馬國政府宣佈將在明年推行居家服刑法案,引起各方質疑是在為納吉居家服刑鋪路。不過,安華政府否認了這個説法。內政部長賽夫丁也表明,居家服刑法案不適用於已被定罪的囚犯,因此納吉並不符合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