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向承包商索賄或挪用公司機械 工程企業三員工被控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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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公司的三名吊運主管和督工,因為涉嫌向承包商索賄、或挪用公司起重機械而被控上法庭。
被告雷米(Remy bin Hashim,52歲)、阿都拉曼(Abdul Rahman bin Muhammad Don,38歲),以及庫瑪拉維爾(Kumaravail s/o Krishna,49歲)星期二(12月3日)在國家法院被控。
根據貪污調查局星期二發出的文告,雷米案發時是Exyte Singapore Pte Ltd的吊運主管,阿都拉曼和庫瑪拉維爾則受聘為吊運督工。
2022年5月至7月期間,雷米涉嫌向公司的承包商Kean Hong Engineering Pte Ltd的主管索賄2000元,以便安排承包商通過吊運評估。之後,雷米再以300元賄賂同事阿都拉曼,確保上述承包商順利通過評估。
雷米與阿都拉曼也被指各別向另一名承包商Spec Logistics Pte Ltd的運營經理索取200元紅包,阿都拉曼還涉嫌收下一瓶價值約50元的威士忌,作為批准承包商在工地進行吊運工作申請的酬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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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米則涉嫌向Total Facility Engineering Pte Ltd的項目工程師索賄600元,以便把吊運資源分配給承包商。
雷米和阿都拉曼因此各別被控四項和兩項牴觸防止貪污法令的控狀。
另外,雷米和庫瑪拉維爾各被控一項不誠實挪用財物的罪名,指他們在2022年10月至11月期間,至少六次與另外三人串謀挪用公司的起重機械,用來促進與Venki Construction and Trading Pte Ltd的商業利益。
三人面控時皆表示有意聘請律師,案件展期至明年1月2日過堂。三人目前獲准各以5000元保釋在外。
貪污調查局強調,新加坡對貪污採取零容忍態度。據防止貪污法令第六節條文,貪污若罪成,違例者將被判最高10萬元罰款,或最長五年監禁,或兩者兼施;不誠實挪用財物若罪成,則可被判監禁不超過兩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當局會調查所有與貪污相關的投訴和舉報,包括匿名舉報。公眾可通過貪污調查局網站、電郵或電話等方式,向當局舉報任何貪污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