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掌控臨終選擇勝於討論安樂死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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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下議院上星期五(11月29日)以330票對275票的結果,通過安樂死在英格蘭和威爾士合法化的歷史性法案。法案尚須進一步審議和修訂,只有在上下兩院都批准的情況下,才正式成為法律。但無論如何,上週的決定標誌着英國在安樂死議題上的法律變革邁出重要一步,可能加入瑞士、荷蘭和加拿大等國的行列。
有關安樂死的問題長久以來存在爭議,涉及面廣泛,包含道德、人權和醫學等多方面。這個觀念在亞洲更是不被普遍接受。雖然安樂死合法化能賦予臨終病人選擇有尊嚴地離場的權利,但卻可能帶來許多潛在風險和道德困境。例如,要如何避免弱勢羣體如老年人、殘障者因不想成為家庭或社會負擔而選擇結束生命?
雖然通過明確定下允許執行安樂死的條件可消除被濫用的風險,但是怎樣的條件才算足夠?以英國通過的法案為例,只有經兩名醫生和高等法院法官批准,預期壽命不足六個月的成年人有權選擇安樂死,但事實是,預測患者剩餘生命時間的準確性有限,就像天氣預報一樣。一些曾被診斷為僅剩六個月壽命的患者,最終可能存活數年,基於不可靠的預測值執行不可逆的決定,無疑是極危險的。再説,患者也可能在臨終前改變最初的決定,因此在處理此類問題時必須格外謹慎。
安樂死的支持者則認為,末期病患在生命的最後階段,身體會對嗎啡等止痛藥產生耐性,必須承受的疼痛越來越多,有些人會因為無法忍受而選擇自我了結,安樂死合法化讓患者的決定得到尊重,避免自殺行為的發生。
末期病患在人生最後階段確實可能經歷巨大痛楚,但與其爭論安樂死是不是應該合法化,不如將資源用於進一步加強臨終關懷機制。安樂死並非唯一選擇,通過提供更全面的臨終關懷服務,確保生命末期的病患能夠得到更多的尊嚴和關懷,重點關注他們的舒適度、生活質量和痛苦的緩解,為他們提供一個更有尊嚴的生命終結。
有別於“協助死亡”的方式,新加坡在1996年通過的《預先醫療指示法令》,讓國人在身體健康、沒有任何外部壓力的情況下做出預先醫療指示(Advance Medical Directive,簡稱AMD),選擇在病危時拒絕無意義的治療及特殊的維繫生命治療。然而,至今的參與率仍很低。根據新加坡管理大學2019年的一項全國調查,只有不到四成的國人瞭解何為預先醫療指示,而簽署該指示的人不足1%。衞生部去年5月對國會提問的答覆顯示,過去五年間僅有約2萬3700名新加坡人簽署了預先醫療指示。為提高參與率,政府在2020年推出了生命足跡@LifeSG網站(My Legacy@LifeSG),為公眾提供有關臨終問題的一站式服務。
隨着新加坡即將邁入超老齡化社會,如何應對生命終結問題的討論變得迫切。將有越來越多老年人面臨可能連臨終護理也難以緩解的疼痛,即便安樂死在新加坡不被允許,我們不應避忌對臨終安排的討論。
加強對預先醫療指示的宣導至關重要,人們不應等到危急時刻才做出決定,因為那時可能已無法清晰表達自己希望自然、平靜且有尊嚴地離世的意願。再説,將如此重大的決定留給親屬處理也對他們不公平。預先醫療指示的表格可上網下載,或到診所和醫院索取,填妥後讓合格醫生證明心智健康,然後郵寄或親手提交到衞生部的預先醫療指示註冊處。儘早簽署預先醫療指示或與家人溝通,可更好地掌控自己的臨終選擇,不僅能減輕親屬的決策壓力,還能實現更符合自身意願的臨終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