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桌丟熱水壺大鬧拉麪店 失意男醉打六人判坐牢罰款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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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意失敗又情場失意,男子喝醉在拉麪店大鬧,不僅丟拉麪碗、熱水壺、翻桌,還前後動手拳打六人,其中一人眼窩骨折。
這起鬧劇發生在去年12月18日凌晨3時許,地點是位於肅街的日式拉麪店The Ramen House。受害者包括公眾和拉麪店店員。
被告羅偕康(27歲)共面對14項控狀,控方以兩項蓄意重傷他人和一項蓄意傷人提控他,餘項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他星期三(12月4日)早上被判入獄12個月又兩週,也必須向受害者支付共2062元5分的賠償。
案情顯示,被告上拉麪店前已經喝醉,他和三名友人坐在二樓角落。後來,被告忽然走到其中一桌,對兩名男子大呼小叫,再分別出手打兩人的頭部和臉部。
兩名男子感到震驚,都沒還手,不過被告繼續襲擊兩人,還朝一人丟拉麪碗,又再次攻擊了他的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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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友人見狀嘗試阻攔,但被告多次跑向兩人,還把裝滿熱水的水壺丟向他們,結果水壺擊中一人的頭。
事後,被告下樓推翻一張桌子。他之後走到拉麪店外,看見兩名抽煙的男子,直接朝一人大喊,拳打他的臉。
對方跌倒後,被告又打了另一名男子的嘴唇,還試圖要追他繼續攻擊。被告接着對跌倒的男子拳打腳踢。兩人都沒還手,而是跑到對街躲避被告。
被告打了四人仍不解氣,試圖再進入拉麪店,但被幾名店員阻止。被告惱羞成怒,拳打了廚師,又打了經理的肩膀,還朝清潔工丟消毒液,最終才離開。
第一名受傷的食客事後去陳篤生醫院接受治療,被診斷眼窩骨折、頭部輕傷、頭皮和嘴唇割傷等,需要縫合,拿了五天病假。其他受害者都蒙受不同程度的傷勢。
代表律師替被告求情時説,當時被告跟前女友之間有些問題,加上生意失敗,導致他借酒消愁,但被告承認做錯了事,也後悔做出草率的舉動。
律師也指,被告的爺爺剛過世,他非常後悔沒有花更多時間跟爺爺相處,也想向所有受害者道歉。(人名譯音)
完整報道,請翻閲2024年12月4日的《新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