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非禮案審理沒獨立分析 高庭法官撤原判再定奪 | 聯合早報
zaobao
國家法院法官審理德士司機非禮案時,沒有對證據進行獨立分析,而是在判詞中大量抄用控方陳詞,高庭法官認為問題嚴重,決定撤銷被告原本被判罪成的裁決,自己重新分析證據再做定奪。
在重新考慮相關證據包括控方證人與被告的庭上證詞後,高庭法官許德倫裁定,有足夠證據判德士司機陸俊保(譯音)非禮女乘客罪成,陸俊保須坐牢八個月。
許德倫法官星期二(12月3日)發表上訴裁決時強調,一名法官在審案時有責任考慮和分析所有證據,如果過分採用其中一方的書面陳詞,可能讓人覺得法官沒有獨立審案。
原判法官曾因抄用控方陳詞被批
審理非禮案的國家法院法官蘇自勉,曾在另一起案件的判詞中出現抄用控方書面陳詞的問題,而被大法官梅達順批評。大法官當時強調,大量抄用控方陳詞的做法令人不滿,因為當法官這麼做時,可能會招致批評説沒做到獨立司法判斷。
非禮案發生於2021年10月29日,被告陸俊保(44歲)面對三項非禮控狀,指他在案發當晚駕駛德士時,三次對車上一名17歲女乘客伸出狼爪。陸俊保不認罪,早前在國家法院受審後,被蘇自勉法官判罪成和坐牢八個月。陸俊保不服所判,上訴至高庭。
延伸閲讀
[深夜免費讓少女搭車 德士叔途中三次非禮
](https://www.bdggg.com/2023/zaobao/news_2023_10_31_643260)
[假接種澳男子上訴得直減監刑 大法官:原判詞水平不及但未偏袒一方
](https://www.bdggg.com/2023/zaobao/news_2023_09_21_634621)
在審理上訴案時,許德倫法官發現,國家法院判詞中有大量內容複製控方結案陳詞中的法律理據、陳詞結構,並且採用相似的字眼與文法。例如,在考慮女乘客的證詞是否可信時,蘇自勉法官完全抄用控方陳詞中的論述。
即使法官有為少部分內容重組句子,但許德倫法官認為,那僅僅是重組內容,無法等同於法官確實做出屬於自己的獨立分析。不過,許德倫法官認為,沒有證據顯示蘇自勉法官在審案時,對被告有偏見。
既然法官並非在獨立分析證據的情況下做出裁決,許德倫法官決定撤銷國家法院裁定陸俊保罪名成立的判決,並由高庭重新考慮案件的證據再做出定奪。
根據控方立場,案發時陸俊保以幫受害人系安全帶為藉口,趁機非禮受害人的胸部。當時受害人坐在汽車前座,她沒有開口要求陸俊保幫她系安全帶。她被陸俊保三次襲胸的行為嚇到,下車後向一對陌生男女借電話聯絡男友,並在當晚報警。
許德倫法官分析審訊記錄後認為,女乘客在庭上對案發過程的敍述前後一致,與她給警方的口供內容也吻合,並且沒有任何編造謊言的理由。另外,借電話給女乘客的男女所給的證詞,也支持女乘客的説法,兩人也記得女乘客下車後顯得驚慌失措。為此,許德倫法官也裁定陸俊保罪名成立,並判他坐牢八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