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偽造檢測報告給陸交局 進口汽車公司董事判監16個月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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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不及預約檢測時段,汽車進口公司董事為了如期交付車輛給顧客,提交14份偽造汽車檢測報告給陸路交通管理局,以便註冊進口車輛。他東窗事發後面控,被判入獄16個月。
被告林之勇(50歲)共面對14項偽造文件意圖欺騙的控狀,他在星期四(12月5日)承認其中五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案情顯示,被告案發時是平行入口車商佳聯車業的董事,公司的另外兩名董事是被告的父母。公司的主要業務是平行進口和零售車輛,以及提供包車服務。
根據規定,所有新加坡車輛都必須在陸交局註冊。汽車進口商若想註冊全新進口車輛,就必須在陸交局的系統提交申請,並附上所須的證明文件。這些文件就包括註明每一輛車子的廢氣排放標準、二氧化碳消耗和油耗的報告。
車商若想為汽車獲取相關報告,可將車輛送往維康(VICOM)實驗室檢驗,每輛車的測試費用至少約2500元。維康實驗室是陸交局和國家環境局認可的車輛檢測實驗室,可進行燃料和油耗測試。
延伸閲讀
[涉向陸交局提交廢氣排放偽報告 車商董事被控14罪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04_06_674599)
陸交局一旦核實車輛的註冊申請符合規定,進口商便會接到通知,將車輛送到任何陸交局授權的檢驗中心進行註冊前檢測。車輛通過這項檢測後,陸交局才會發出批准函,允許進口商註冊車輛。
調查揭露,被告在2018年7月13日至2020年3月14日期間,在10次申請中至少提交14份偽造的維康實驗室的汽車檢測報告給陸交局,為一批車輛申請註冊。
這些申請涉及銷售給客户的車輛,公司必須在合同闡明的最後期限前,把車輛交付給客户,才有權向顧客收取定金。案發期間,公司已為申請中的一些車輛預約了檢測時段,但卻因為公司疏忽而未能在指定時間把車輛送到實驗室。由於當時也因疫情而實施了封鎖措施,公司因此來不及預約其他時段。
為如期交付車輛 被告決定提交偽造檢測報告
為了如期交付車輛,被告決定提交偽造的檢測報告給陸交局。他通過文件編輯器,將欲申請註冊的車輛編號,剪貼到以前獲得的檢測報告上。
控方指出,被告有預謀地使用偽造文件欺騙政府機構,規避與車輛排放和燃油效率相關的條例,損害陸交局作為監管機構的聲譽,因此建議法官判他坐牢16至20個月。
求情時,被告律師懇請法官把案發時正好碰上疫情,以及被告沒有案底且配合警方調查,而且選擇認罪的元素考慮在內,懇予被告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