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對點載客服務監管第二階段檢討 延至明年初公佈結果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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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士和私召車點對點載客服務監管框架的第二階段檢討結果,將延至明年初公佈,不過不會包括應否為私召車另設擁車證投標組別,因為當局還需要更多時間仔細研究才能做決定。
首階段檢討後的新條例將在明年1月生效,包括把德士的法定使用年限從八年延長至10年;車齡不到三年的德士跟私召車一樣,只須每年進行一次例常檢查;召車系統若出嚴重問題,業者須在一小時內通知乘客、司機和陸路交通管理局。
第二階段的檢討結果原定今年底出爐。交通部長兼財政部第二部長徐芳達日前接受媒體訪問時説,當局需要更多時間完成檢討,預計要明年國會撥款委員會辯論交通部開支預算時才能宣佈。
他指出,雖然有更多人轉向私召車,但德士仍扮演重要角色,能滿足不同乘客,包括年長者和旅客的需求;碰到大型演唱會或活動,也需要德士服務。
研究如何鼓勵司機考慮駕駛德士
“其中一個我們在研究的問題是,如何讓進入點對點市場的司機能考慮駕德士,而不是全部轉向私召車,因為德士能在路邊載客也能接召車工作,但私召車只能接電召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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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個問題是如何確保點對點領域在發展逐漸成熟時,也能保持競爭力,以及如何為司機和乘客提供保障,確保他們繼續能有所選擇,可選擇使用不同的平台,大型業者不能實施措施來鎖住乘客和司機。
至於是否為私召車另設擁車證組別,徐芳達説,這個問題不容易做出決定。德士自2012年8月起便無須競標擁車證,而是支付現行限額費(prevailing quota premium),即過去三個月的平均擁車證成價。
“有些人覺得既然我們之前為德士這麼做了,為何不能也為私召車這麼做,但這不是一個對等的比較。”
這是因為德士不能隨意轉換用途,私召車則不一樣,車主可能不是一開始就用私家車載客,或是當私召車司機一陣子後決定不做了。
此外,也很難準確評估私召車需要多少供應,若另設擁車證組別,就得從中小型汽車組(A組)和大型及豪華車組(B組)撥一些擁車證給新的組別。一旦撥太多,會影響A組和B組的擁車證供應,進而導致成價飆升;若撥太少,私召車就會供不應求,導致車費水漲船高,尤其是在尖峯時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