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迷賭博失信公司60萬元 男子判監42個月四周 | 聯合早報
zaobao
因沉迷賭博失信公司約60萬元,匯款公司員工為了掩蓋罪行,數百次偽造電子交易記錄,以及使用同事的賬户登入公司系統,最終被判入獄42個月又四周。
馬來西亞籍被告陳志文(38歲,譯音)共面對失信、偽造賬目和牴觸濫用電腦法令等六項控狀,他在星期四(12月5日)承認其中三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案情顯示,被告在2020年前後受聘為長誠中國匯款私人有限公司的前台職員,職責包括服務上門的顧客,以及協助顧客匯款等。
根據公司規定,前台職員每次向顧客收取現金或支票後,都必須記錄在公司的系統裏。每日結束營業後,系統會計算每名職員當天收取的金額。
其中一名職員會負責檢查每人收取的數額,並在另一個系統上更新。確保兩個系統的數額相符後,這名職員會先將現金和支票存入公司的保險箱,之後再把這些款項存入公司的銀行户頭。
延伸閲讀
[缺錢失信公司近85萬元 會計經理認罪判監30月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10_25_715885)
[涉誘逾900人投資14.6億元 黃有志投資騙案開審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11_27_722844)
每名員工都有各自的登錄賬號。被告有時會被委派負責在系統上做更新,以及從公司的保險櫃取出現金和支票,存入公司銀行户口。
被告賭輸至少57萬元 對公司錢財起貪念
2023年5月左右,被告因為在金沙賭場賭輸至少57萬元,對公司的錢財起了貪念。同年5月至12月期間,被告至少失信公司60萬元。
調查揭露,被告會偷偷取走部分從顧客處收取的現金。當他負責將保險箱內的款項存入公司户頭時,也會趁機失信部分現金,再把餘款存入公司户頭。
假使失信的現金少於1萬元,被告會直接把錢拿到賭場搏殺;多於1萬元則會先存入他的銀行户頭,再到賭場附近的提款機提款賭博。
另外,被告清楚知道,公司保險箱和銀行户頭的數額差異會因他多次失信而越來越大,公司的財務部門也會每兩週便審核賬目一次。為了掩飾罪行,被告利用財務部門每兩週才會審核賬目的空窗期,篡改公司系統內的現金交易記錄。
2023年5月至2024年2月期間,被告總共664次在公司系統裏偽造交易記錄。
2023年12月,被告被調往另一部門工作,不再有權限登入公司的上述系統。於是,他向在同家公司工作的女友借公司分派的手提電腦,多次用另外四名同事的賬號登入系統篡改記錄。
被告在2024年2月8日被解僱後,因為再也無法篡改記錄而東窗事發。公司在2024年2月28日向警方報案。
控方指出,被告為了個人利益失信公司至少60萬元,且並未作出賠償,建議法官判他坐牢42個月至4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