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涉詐騙相關洗錢活動 三男被捕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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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用盜來的銀行卡協助洗白詐騙贓款,三名年齡介於22歲和40歲的男子被捕,其中兩人被控。
新加坡警察部隊星期五(12月6日)晚上發文告説,12月5日,警方在烏節路附近展開行動時逮捕了兩名男子,並從他們身上起獲兩部手機、51張銀行卡和總計3萬4700元的現款。
初步調查顯示,兩人涉嫌從好幾個盜來的銀行户頭提取現款,這些錢相信與詐騙活動有關。他們也涉嫌提取現金後,重新存入其他銀行賬户,或將現金交給犯罪團伙跑腿,從而協助洗白詐騙贓款。
警方進一步調查後,在裕廊附近逮捕了另一名40歲男子。他涉嫌代犯罪團伙收取並轉交大量現金,協助了詐騙活動。警方也起獲了兩部手機以及超過21萬7000元的現款。
警方起獲手機、多張銀行卡和現款。(新加坡警察部隊提供)
警方調查仍在進行中。兩名男子將在星期六(7日)被控教唆他人侵入銀行電腦系統。一旦定罪,可面對監禁最長兩年,罰款最高5000元,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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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法庭控狀,兩名馬來西亞籍被告張陽(22歲)和唐永健(26歲)於12月5日,各涉嫌取得星展銀行客户的自動提款卡和密碼,與不明身份者共謀教唆他人入侵銀行電腦系統進行交易,分別牴觸一項濫用電腦法令的罪名。
兩名被告目前還押中央警署以接受調查。案展12月13日過堂。
警方提醒,為避免成為犯罪團伙的幫兇,公眾應拒絕那些看似吸引人、賺快錢的機會,比如被要求使用Singpass賬户、銀行户頭,或允許他人用自己的銀行賬户收轉賬。(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