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站:應加強AMD、ACP、LPA宣導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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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我到唐城坊參加一個説明會後,即席簽署預先醫療指示(Advance Medical Directive,簡稱AMD)。這是一份法律文件,讓你預先選擇在性命垂危時,不接受任何醫療方案。一直以來,我都以為上了年紀的國人早已跟我一樣,簽署了這份文件。
孰料讀了《聯合早報》12月4日的社論,我大感驚訝。政府在1996年推出的《預先醫療指示法令》20多年來並沒有得到國人的關注。根據2019年一項調查,瞭解什麼是預先醫療指示的國人不到四成,簽署者也非常之少。
名作家瓊瑤逝世的消息震撼文藝界。她的遺言有一段這樣寫着:當人老了,都要經過衰弱、退化、生病、出入醫院、治療、不治的痛苦。我同樣不想在病重臨終之際插管維生,拖累下一代,但也明白身為子女的,多數在那個時候,都狠不下心。
為了讓子女知道我病重時的護理計劃,我已和女兒去盛港綜合醫院見了醫療協調員。經過30分鐘的討論,我簽了預先護理計劃(Advance Care Plan,簡稱ACP),清楚説明我的想法。屆時,只要我家人出示這份計劃書,醫生就能根據我的意願:不繼續提供必要的維持生命治療,家人也就不必因此感到揪心。
另一個問題是,在生病治療期間,誰來負責病危者的生活費用、醫療護理開銷?如果已簽署持久授權書(Lasting Power of Attorney,簡稱LPA),他指定的授權人就能代他管理財務。它也是一份法律文件,但跟遺囑不同:遺囑必須等簽署者逝世後,才能動用他的銀行存款。如果病危者已辦理持久授權書,在他行動不便、失去心智時,可以讓他所信任的指定執行人,從他的銀行户頭提款,處理一切支出,避免陷入經濟困境。
衞生部應制作四種語言的視頻,加強宣導,提升國人對這三份文件的認知,瞭解它們之間的關係。這樣,病危者在臨終前,家人才不至於不知所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