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永久居民涉洗錢未被捕 警方稱未接中國逮捕請求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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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彭博電)新加坡沒有逮捕一名面對國際刑警組織紅色通緝令的中國籍新加坡永久居民,是因為中國當局沒有要求新加坡這麼做。
印尼安塔拉通訊社報道,40多歲的中國籍新加坡永久居民閆振興(Yan Zhenxing,音譯)星期一(12月2日)與家人從新加坡坐船到峇淡島度假時,在渡輪碼頭遭印尼移民局扣留。
印尼移民監督和執法局局長尤爾迪星期四(5日)在記者會上説,閆振興因涉及中國網絡賭博犯罪團伙約1800萬美元(約2417萬新元)的洗錢活動,遭中國政府通緝。
尤爾迪補充説,印尼當局是因為國際刑警組織已向閆振興發出紅色通緝令,才採取行動逮捕他。當局會把他移交給在雅加達的國際刑警組織,至於是要將他驅逐出境,或引渡至中國,還需要一些時間決定。
這一事態發展引發疑問:面對國際刑警紅色通緝令的閆振興,為何能在新加坡生活而沒有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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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警方和移民與關卡局回覆《聯合早報》詢問時説,新加坡當局知道國際刑警組織對閆振興發出了紅色通緝令。不過,根據新加坡法律,國際刑警組織的紅色通緝令“並不賦予警方逮捕被外國司法管轄區通緝的逃犯的權力”。
“警方只能根據符合法律要求的引渡請求捉人,但我們沒有收到中國當局的任何協助請求。”
當局還説,閆振興目前沒有受到任何調查,也沒有捲入30億元洗錢案。
當局補充説,閆振興獲得永久居民身份時,國際刑警組織尚未向他發出紅色通緝令。
彭博社查閲新加坡商業註冊記錄後發現,閆振興自2015年以來擁有一家名為Raising的私人有限公司,經營電子零部件批發和裝修承包,註冊地址是東北部一個組屋單位。社媒LinkedIn一個與閆振興背景資料相同的賬號顯示,他是公司的銷售總監,曾在中國廣東省工作,有豐富的跨國管理經驗,曾在菲律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