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吉居家服刑爭議 安華建議元首處理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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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綜合訊)馬來西亞首相安華星期二(12月10日)拒絕在國會回答前任國家元首是否曾簽署附加諭令批准前首相納吉居家服刑的提問,反而建議由現任國家元首召開特赦局會議審議此事。
前首相納吉的長子莫哈末尼查12月5日向上訴庭入稟宣誓書,聲稱前任國家元首、彭亨州蘇丹阿都拉曾親口告知,允許納吉居家服刑的附加諭令確實存在。
莫哈末尼查的做法讓此事再次在國會下議院引起關注,多名朝野議員星期二在首相問答環節向安華詢問此事。
安華説,他受到法律限制,無法在國會評論此事。“由於此事持續受到關注,我已建議現任國家元首(蘇丹依布拉欣)考慮在適當時候召開特赦局會議處理。”
伊斯蘭黨國會議員達基尤丁向安華提問此事。安華説,根據議會常規,國會不能討論法庭正進行的審訊,所以他暫時無法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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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華也説,首相依法無權評論國家元首關於特赦的決定,除非獲得元首明確許可,或相關事項已在法庭上解決。安華承諾,上訴庭明年1月裁決此案後,他將在國會詳細答覆。
安華也透露,特赦局針對納吉的特赦申請召開了數次會議,他只參加了去年12月8日的會議,當時會上並未討論納吉居家服刑的附加諭令課題,因為主持會議的時任元首並未將這項課題納入那次會議議程。
安華也諷刺達基尤丁與伊斯蘭黨過去將納吉批評得一文不值,如今卻突然轉而積極為納吉爭取居家服刑。
另外,彭亨州法律顧問賽夫再努丁星期二晚發文告説,他已向彭亨州蘇丹阿都拉彙報有關莫哈末尼查入稟宣誓書一事。他與彭亨州務大臣旺羅斯迪提出尊重法庭程序的建議後,彭亨州王室決定不評論此事,以免影響上訴庭審訊。
現年71歲的納吉2022年8月因挪用SRC國際公司資金罪名成立,被判監禁12年及罰款2億1000萬令吉(約6362萬新元)。特赦局今年2月2日宣佈,納吉刑期減至六年,罰款減至5000萬令吉。
納吉今年4月1日向吉隆坡高庭申請司法檢討準令,要求政府證實附加諭令是否存在。高庭7月3日駁回納吉的申請,納吉隨即向上訴庭上訴。上訴庭將在明年1月6日審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