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58只瀕危印度星龜 印度籍男子監16個月 | 聯合早報
zaobao
受友人委託攜帶行李箱出國,男子在沒有打開行李箱檢查的情況下動身,結果在過境新加坡時,行李箱被查到藏有58只瀕危的印度星龜。男子因沒有準證運輸印度星龜,如今得付出坐牢16個月的代價。
這也是我國迄今起獲的最大宗印度星龜走私案。
印度籍被告阿都加法(Abdul Jaffar Haji Ali,40歲)面對一項牴觸瀕危物種(進口與出口)法令和一項牴觸動物與飛禽法令的罪狀。
這起走私案發生在2024年8月29日早上8時,地點是樟宜機場第二搭客大廈抵境廳(Arrival Hall)。
被告於星期一(12月9日)在庭上認罪,案展星期二(10日)下判。法官下判時指出,被告利用行李箱偷運瀕危物種,過程中導致一隻印度星龜死亡,最後判他入獄16個月。
延伸閲讀
[企圖走私瀕危禽鳥入境我國 越南男子判監20周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11_13_719790)
[知情購買走私狗 女子被罰7000元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12_05_724581)
根據案情,被告在事發當天要從印度飛往印度尼西亞雅加達,中途在新加坡轉機時,移民與關卡局人員從他的行李箱搜出58只印度星龜。
印度星龜屬於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附錄一級受保護物種,在沒有獲得印度當地政府批准,或是獲得CITES簽發的準證的情況下,是被禁止運送出國的。
根據法庭文件,這些印度星龜被發現時都被布包着,塞在行李箱裏。
答應友人將“裝有女性衣物”行李帶去雅加達
調查顯示,被告事發前打算到雅加達旅遊,一名友人便協助被告安排行程,包括為後者支付機票和安排住宿,但該友人也要求被告幫忙把一個裝有女性衣物的行李箱帶到雅加達,轉交給另一人。
被告答應幫忙,從友人手中接過行李箱後卻沒檢查裏頭的物品,而是直接托運行李箱。
庭上透露,被起獲的58只印度星龜過後交由國家公園局照料,其中一隻死亡,另有22只體重過輕。
控方指出,這些印度星龜在狹窄、空氣不流通的環境下被託運,可以造成窒息或引發失温症。軟殼行李箱也讓動物面對被擠壓的風險,給它們帶來不必要的痛苦。
非法走私一級受保護物種,每一隻可被罰款不超過10萬元,或監禁最長六年,或兩者兼施。若超過一隻,罰款總額則不超過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