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離職守忘丟棄道具炸彈釀恐慌 保安員認罪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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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人員值夜班時擅離職守與朋友聚餐,偽造簽到記錄,在接獲把演習用的炸彈道具丟棄的指示後忘記處理,也沒有通知接班同事,導致後者在發現道具炸彈後報警,百餘人緊急疏散。
被告杜倫德拉(46歲)事後面對造成公眾恐慌、沒有正當理由下擅離保安崗位、向公務員提供假資料,以及造假檔案共四項控狀。他於星期四(12月12日)承認其中兩項,另一項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造成公眾恐慌的控狀則暫且擱置。案子展延至12月17日下判。
被告當了13年保安,案發時是保安公司One Imperial Security的兼職員工。
根據案情,被告任職的保安公司董事在2023年12月底聘請兩名保安顧問,也就是孫佳瑩和許正升,為公司進行保安演習。
2024年1月3日,孫佳瑩致電通知公司董事會在1月5日清晨,在宏茂橋工業區2第32座工業大廈進行演習,到時會安排一人分散保安的注意力,另一人則在保安不知情的情況下在顯眼處放置可疑包裹,以此評估保安如何處理這類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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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4日,被告被派往工業大廈執勤,值班的時間是1月4日晚上8時至隔日(5日)早上8時,這個時段只有他一人值班。然而,被告在晚上約11時21分擅離職守,悄悄與朋友在豪利大廈(Oxley Tower)見面聚餐。
孫佳瑩和許正升在1月5日清晨約4時25分抵達工業大廈時,發現大門開着,沒有保安執勤。許正升於是撥打保安亭門上的電話聯繫被告,後者謊稱外出購買食物,很快就會回來。實際上,被告是在接到來電才準備回到工業大廈。
演習取消 保安顧問忘取走道具炸彈
等待被告之際,孫佳瑩和許正升將道具炸彈放在保安亭附近的一個電單車停車格,接着回到車裏,一直等到將近5時仍不見被告身影。兩人於是決定去其他地點演習,他們告知董事取消宏茂橋大廈的演習,但在離開時忘了取走道具炸彈和通知被告。
被告回到大廈後見不到人,便撥電給許正升,但沒人接通。許正升看到未接來電,猛然想起忘了把道具炸彈收回,於是在凌晨約5時11分致電被告,反覆交代他丟棄道具炸彈。
被告後來多次走過放置道具炸彈的地點,但忘了按照指示丟棄道具,也沒有通知接班同事任何相關信息,還在簽到簿上記錄自己在值班時間一直在大廈工作。
不知情的同事後來在電單車停車格發現道具炸彈,連忙報警,驚動多個部門的人員到場調查。接下來的一個半小時,有超過100人被禁止進入大廈或被疏散,造成恐慌和不便。
被告隨後在2024年4月8日被捕。(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