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財政部:在全國範圍實施個人養老金個人所得税優惠政策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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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財政部星期五(12月13日)發佈公告,在全國範圍實施個人養老金個人所得税優惠政策。
根據中國財政部網站發佈的《關於在全國範圍實施個人養老金個人所得税優惠政策的公告》説,自今年12月15日起全面實施個人養老金制度,就個人養老金個人所得税優惠政策作出説明。
公告説,自今年1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實施個人養老金遞延納税優惠政策。在繳費環節,個人向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户的繳費,按照每年1萬2000元(人民幣,下同,2222新元)的限額標準,在綜合所得或經營所得中據實扣除。
公告明確,在投資環節,對計入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户的投資收益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税;在領取環節,個人領取的個人養老金不併入綜合所得,單獨按照3%的税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税,其繳納的税款計入“工資、薪金所得”項目。
公告説,個人繳費享受税前扣除優惠時,以個人養老金信息管理服務平台出具的扣除憑證為扣税憑據。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按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税勞務報酬所得的,其繳費可以選擇在當年預扣預繳或次年彙算清繳時在限額標準內據實扣除。
選擇在當年預扣預繳的,應及時將相關憑證提供給扣繳單位。扣繳單位應按照本公告有關要求,為納税人辦理税前扣除有關事項。取得其他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所得或經營所得的,其繳費在次年彙算清繳時在限額標準內據實扣除。個人按規定領取個人養老金時,由開立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户所在市的商業銀行機構代扣代繳其應繳的個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