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認為身份證號碼應隱秘 政府正更新PDPA相關指導原則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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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政府不再把身份證號碼當做隱秘的個人信息,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正在更新個人資料保護法令中,有關身份證號碼的指導原則。
《聯合早報》記者星期六(12月14日)下午查詢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PDPC)網站時發現,個人資料保護法令(PDPA)關於身份證號碼的指導原則網頁上顯示“文件正在更新中,暫時無法瀏覽”。
不過,網站上的常見問題頁面,仍顯示有關使用身份證號碼的原則。
本報已聯繫資訊通信媒體發展局(IMDA)查詢此事。
數碼發展及新聞部星期五(13日)晚上發佈聲明指出,我國長期以來一直採用隱蔽身份證號碼的做法,例如,把“S0123456A”處理為“****456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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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當局如今認為這樣做已沒有必要,也沒有意義。人們還是能通過簡單的計算方程式,根據後三碼和一個英文字母,推測出完整的身份證號碼,尤其是在得知當事人出生年份的情況下。
因此,公共機構正在逐步取消隱蔽身份證號碼的做法,以避免製造虛假的安全感。
個人資料保護法令2014年全面生效,主要規定商家在收集、使用與披露個人資料時,須徵求消費者或客户同意。公共部門則不受個人資料保護法令管制。
根據2019年9月1日生效的更新版個人資料保護法令,只有在法律規定下,或有必要證明身份時,商家和業者才能向公眾索取身份證號碼。
他們不能亂收集、使用和公開個人身份證號碼,或扣下身份證。新條例也涵蓋護照、工作準證、出生證,以及外籍人士身份證。違例機構可面對最高100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