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高庭指示慕尤丁分期支付賠償金給林冠英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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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綜合訊)馬來西亞法庭有條件批准前首相慕尤丁暫緩支付誹謗案賠償金給前財政部長林冠英。
法官裁定,慕尤丁必須在今年12月31日前,支付140萬2000令吉(約45萬5000新元)賠償金當中的40萬令吉,餘款必須在明年1月27日前付清。
林冠英的代表律師郭義雄星期一(12月16日)告訴媒體,吉隆坡高庭法官羅茲瑪華除了諭令慕尤丁按上述時間支付賠償金,也要慕尤丁支付5000令吉堂費。慕尤丁的代表律師仄丹也證實此事。
林冠英去年起訴慕尤丁,指慕尤丁去年三次發表誹謗言論,説林冠英在擔任財政部長期間,取消富商賽莫達的阿布卡里基金會(Al-Bukhary)的免税待遇。林冠英指慕尤丁的言論含政治動機,旨在影射他濫權,並將他描繪成種族主義者、反馬來人及反回教。
阿布卡里基金會是一個慈善組織,旨在幫助回教徒解決經濟與福利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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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高庭法官羅茲瑪華今年11月8日裁定林冠英勝訴,下令慕尤丁支付140萬2000令吉賠償金。慕尤丁隨即提出上訴,要求在上訴案審結前,暫緩執行上述賠償裁決。
林冠英在12月9日入稟法庭反對慕尤丁的申請,並要求法庭宣判慕尤丁破產。林冠英説,根據慕尤丁2020年7月向反貪污委員會申報的資產,慕尤丁月入超過9萬令吉,擁有1000萬令吉至1500萬令吉的資產,完全有能力繳清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