賄賂麗星郵輪前副總裁逾56萬元 物流公司營運經理判監24周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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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公司營運經理為了爭取工程項目,向當時在麗星郵輪擔任副總裁的孿生兄弟行賄逾56萬元。副總裁孿生兄弟過後因收賄被判監,營運經理也因行賄而鋃鐺入獄。
52歲的被告洪業志一共面對八項牴觸防止貪污法令的控狀。他於星期一(12月16日)承認其中一項控狀,法官將餘項納入考量後,判他坐牢24周。
案情顯示,被告事發時在物流公司Handling System Co擔任營運經理,工作範圍包括看管公司的裝卸工程,負責分配人力,以及為工程租用叉車和起重機等。被告也會向上司黃維利彙報工作上的大小事務。
收賄者洪業文(52歲)案發時則是麗星郵輪(Star Cruise)的副總裁,負責港口營運。他同時也是被告的孿生兄弟。
2017年10月,洪業文通知被告,説麗星郵輪須要裝卸服務,被告則稱自家的公司可以提供相關服務。
根據麗星郵輪的規定,洪業文必須通過採購部招標,並向採購部推薦供應商。招標截止後,採購部便會與洪業文的團隊一同評估最符合麗星郵輪要求的承包商。
2018年1月,麗星郵輪為遊輪的裝卸服務進行招標。在洪業文的指示下,下屬阿莫薩布里(56歲)與被告見面告知此事,但並未通知其他承包商。
被告後來帶了上司黃維利,與洪業文一起喝酒。洪業文在席間申訴,因為女兒在澳大利亞念大學,手頭很緊。黃維利聽後回應洪業文,倘若公司順利贏得麗星郵輪的合約,便會“幫助”洪業文。
2018年3月至5月期間,洪業文的團隊與採購部和財務部進行會議後,決定選擇報價最低的公司,也就是被告的物流公司。
雙方後來在2018年5月正式簽約,被告也將黃維利分配的錢匯入洪業文的户頭作為報酬。調查揭露,被告從2018年1月至2021年6月期間,前後向洪業文行賄共56萬3214元。
根據法庭文件,從2019年5月至2021年10月,被告也向阿莫薩布里行賄共5萬5470元。
涉案的洪業文早前承認受賄,被判坐牢24周,及須繳付56萬3214元的罰金。阿莫薩布里的案件仍在審理中,黃維利則已於2022年離世。(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