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新泰通報12歲女孩感染HPV:17歲男友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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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傳中國山東省新泰市一名12歲女孩被性侵致感染人類乳頭瘤病毒(HPV)一事,當地政府的通報證實有關消息,並指女孩的17歲男友已經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據中新網報道,新泰市聯合調查組星期一(12月16日)通過新泰市官網發佈通報稱,關於網傳當地一女孩被性侵一事,新泰市第一時間成立由公安、衞健、婦聯等部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展開調查。
通報稱,該女孩在今年5月通過網絡認識17歲李姓男孩並發展為男女朋友,之後發生性關係。目前,已對李男採取刑事強制措施,以及對相關責任人開展調查。通報也説,已安排專家對女孩進行醫治,同步開展關愛幫扶、心理疏導等工作。
觀察者網報道,上週網曝山東泰安一名12歲女孩因盆腔炎住院治療,且感染HPV有半年性生活史。網傳圖片顯示,病人半年前曾因陰道炎就過醫,但當時無人報警。女醫生上報醫務部還被反問,“你怎麼就確定她被性侵了?”
HPV是一種主要是女性感染的病毒。該病毒大多是透過性行為感染生殖器周邊皮膚,其中有些會引起性器疣,即俗稱的菜花。
紅星新聞星期一聯繫到女孩就診的泰安新泰市新汶中心醫院,工作人員提供了新泰市委宣傳部的電話。新泰市委宣傳部工作人員回應,目前已經成立工作組進行調查,星期一就案情進行了通報。針對涉事醫院和醫生是否涉嫌違反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的問題,正在調查中。
紅星新聞引述浙江鐵券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張永輝律師説,17歲男孩與12歲女孩發生性關係,女孩因其不具備性同意行為能力,無法合法同意發生性關係。17歲男孩如果明知對方是14週歲以下女性,而與其發生性行為,就算是女孩同意,該行為也構成性侵犯罪。
張永輝稱,上述男孩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意味着有初步證據表明他涉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