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2500元縱火 26歲女子監10月兩週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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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2500元接下縱火“任務”,女同志和同居女友先在多層停車場測試最佳的縱火方法,上門幹案時還嫌火不夠大,倒了更多的易燃液體,所幸住户剛好要出門,及時滅火報警。
被告是26歲的林萱怡,她面對八項包括惡作劇縱火以及牴觸濫用電腦法令的控狀。她星期一(12月16日)承認其中三項,被判坐牢10個月兩週。
今年6月17日,被告從Telegram跟“老闆”接下一項工作,對方讓她到坎貝拉路第352C座的一間組屋單位外縱火,並答應完事後給她2500元。
雖然被告當時的同居女友葉紫(20歲)試圖勸阻,但她仍堅持,女友最後跟着她前去幹案。
兩人選擇在晚上10時行動,認為那個時間段被逮到的機率較低。兩人買了兩罐打火機的燃油前去,還到附近的多層停車場測試最佳的縱火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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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們先把浸泡燃油的紙點燃,發現火勢很小且很快就滅了。兩人於是在附近走走,發現一塊黑布,他們將黑布撕成小塊再帶到指定單位去。
兩人抵達八樓,見指定單位大門開着,被告變得膽怯,但女友卻説都已經到了,就該繼續執行“任務”。女友便把燃油倒在布塊上,點燃後丟到單位門前。
雖然布塊着火了,但火勢很快就變小。被告見狀走上前倒了更多的打火機燃油,火勢開始蔓延,燒到屋外的拖鞋。
10時30分,單位住户剛好要出門,見門外的火,立即拿水撲滅,並報警處理。共三雙拖鞋被燒燬。
記者星期二(17日)早上走訪時,住户張女士(60歲)透露,當天與兒子在家。“兒子先聞到燒焦味,問我是不是在燒東西。”
張女士説,不清楚對方是不是大耳窿。“我與孩子住,不知道家裏有沒有人欠錢。”(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