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離職守又忘丟棄道具炸彈釀恐慌 保安員判罰1800元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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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員值夜班時擅離職守與朋友聚餐,接獲丟棄炸彈道具的指示後忘記處理,也沒有通知接班同事,導致後者真以為發現炸彈,驚動警員到場調查。
被告都倫德拉(46歲)面對沒有正當理由下擅離保安崗位、向公務員提供假資料,以及造假檔案共三項控狀。
他早前承認其中兩項,法官星期二(12月17日)將另一項控狀一併考慮後,判他罰款1800元抵罪。
案情顯示,被告當了13年的保安人員,案發時是保安公司One Imperial Security的兼職員工。
控方星期二在庭上指出,這相信是本地第一起保安員在無正當理由擅離保安崗位罪名下被判的案件。控方指出,被告的罪行難被發現,他選擇擅離職守與朋友聚餐,濫用僱主對他的信任,要求法官判處被告監禁和罰款,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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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被告的律師反駁,是兩名保安顧問放了炸彈道具後忘記取回,不該怪罪被告,將他當成兩人的替罪羊,懇求法官判罰款就好。
參與演習三人都忘處理“炸彈” 嚇壞接班同事
根據案情,被告任職的保安公司在2023年12月底聘請兩名保安顧問——孫佳潁和許正升為公司進行保安演習。
2024年1月3日,孫佳潁致電通知公司董事會在1月5日清晨,在宏茂橋工業區2第32座工業大廈進行演習,到時會在保安不知情下在顯眼處放置可疑包裹,以評估保安如何處理這類情況。
1月4日,被告被派往工業大廈執勤,值班的時間是1月4日晚上8時至1月5日早上8時。被告在晚上約11時21分擅離職守,與朋友在豪利大廈見面聚餐。
兩名保安顧問在1月5日清晨約4時25分抵達工業大廈時,發現大門開着,沒有保安執勤。許正升於是撥電聯繫被告,後者謊稱外出購買食物,很快就會回來。實際上,被告是在接到來電才準備返回。
孫佳潁和許正升便將炸彈道具放在保安亭附近的一個電單車停車位,接着回到車裏,但到近清晨5時仍不見被告。兩人於是決定取消演習,離開前忘了取走道具。
不知情的同事發現道具後以為真有炸彈,連忙報警,驚動多個部門人員到場調查。(檔案照片)
許正升事後想起了炸彈道具,凌晨約5時11分致電被告,反覆交代他丟棄炸彈道具。不過,被告忘了丟棄道具,也沒有通知接班同事,還在簽到簿上記錄自己在值班時間一直在大廈工作。
不知情的同事後來發現道具,以為真的是炸彈,連忙報警,驚動多個部門人員到場調查。被告隨後在4月8日被捕。
被告原本也面對一項造成公眾恐慌的控狀,這項控狀則被判無罪釋放。(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