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為海上物資的烈酒實轉內銷逃税 男子罰款71萬餘元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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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三人串謀將烈酒申報為出口的海上物資,再非法轉移到本地內銷,逃付逾15萬元税務,38歲男子被判罰款約71萬2163元。
被告黃軾翔(38歲)共面對六項牴觸關税法令的控狀,他早前承認其中兩項,餘項交由法官星期二(12月17日)下判時納入考量。
根據新加坡關税局星期三(18日)發出的文告,關税局人員在2020年4月2日的執法行動中,發現一輛羅釐載着暫緩徵收税務的烈酒離開倉庫。
這些酒原本應是從本茱魯碼頭(Penjuru Terminal)出口的海上物資,卻未送往碼頭,而是在本茱魯巷卸下,最終被關税局人員起獲並進行調查。
調查揭露,2019年10月至11月期間,43歲男子蔡忠霖謀劃了將申報為海上物資的酒,悄悄運入本地銷售,企圖逃税。他找上被告,要後者尋找可以申報為出口商的公司,並找來46歲男子鄭良輝協助處理相關的文書工作。
延伸閲讀
[虛報烈酒為海上物資實則流入本地 公司董事判罰逾56萬元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09_20_708421)
2019年10月,被告將41歲男子傅志前介紹給蔡忠霖。傅志前案發時是批發貿易公司Universeroc Pte Ltd董事,他同意讓公司作為申報的出口商,虛假申報一箱酒可換取5元報酬。之後,傅志前為公司設立電郵賬户,並把提前簽好的支票簿和公司户頭信息交給被告。
根據規定,在免税的烈酒從報税倉庫被運往船隻前,需要獲得出口許可證。蔡忠霖指示鄭良輝偽造貿易文件和電郵來往記錄,塑造公司收到訂單的假象,以此申請出口許可證,來掩蓋他們逃税的罪行。
2019年11月至2020年4月期間,四人共非法把459箱烈酒轉移到國內進行內銷,所逃付的關税和消費税共約15萬14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