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擬定國旗使用新規:天安門廣場等處設收回點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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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北京市制定國旗使用新規徵求社會意見,擬在天安門廣場和人流密集景區設置國旗收回點,並規定國旗不適宜用於私人喪事活動,微信頭像附着國旗圖案不違法等。
綜合中國《北京日報》《北京青年報》星期三(12月18日)報道,為進一步規範國旗製作、升掛、收回,北京市城市管理委會同市委宣傳部、市政府辦公廳、市司法局、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制定了《北京市國旗升掛使用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並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徵求意見稿提出,國慶節以及按照重大活動保障要求插掛國旗的,應當在節日或活動結束後有序撤除。同一道路兩側臨街單位、商户、居住小區等插掛的國旗應當協調統一,禁止將國旗插掛在不符合安全或其他規定的設施設備上。
各區政府、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確定的主管部門,應當定期組織本行政區域內升掛、使用國旗的組織和個人,將破損、污損、褪色或者不合規格國旗送交所在地政務服務場所。對組織和個人送交的破損、污損、褪色或者不合規格國旗要做到應收盡收、妥善保管、統一處置,不得露天存放,不得再次流入社會。
對於天安門廣場以及人流密集、使用國旗較多的景區等,應當在出入口等適當位置設置國旗收回點,及時收回使用的國旗。舉辦大型羣眾性活動等現場使用國旗的,主辦方應當在出口或其他顯著位置設置國旗收回點,活動結束後及時收回,依法依規送至所在地政務服務場所或送至指定的處置單位。
未按規定升掛或回收國旗應及時糾正,任何人有權報告。國旗也不適宜用於私人喪事活動,不得違反公序良俗。
對於在微信等社交平台的賬户頭像上附着國旗圖案是否合法合規的問題,徵求意見稿提出,微信等用户使用國旗頭像的行為本身並不違反法律,但要注意微信頭像和微信賬號本身是否含有不合法、侮辱性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