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潛兄餐館行竊 兄查電眼報警揭發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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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合夥做生意失敗,兩人的關係也因此鬧僵,哥哥隨後自己開餐館,弟弟為了破壞哥哥的生意,偷他餐館鑰匙深夜潛入行竊,哥哥大義滅親報警捉弟。
被告是28歲的吳志軍(音譯),他共面對13項包括偷竊、破門行竊以及牴觸濫用毒品法令的控狀。他星期三(12月18日)承認其中五項控狀,被判坐牢兩年又一個月。
2022年9月27日晚上7時50分,被告的哥哥(29歲)到警局報案,指被告偷了他餐館裏的錢。
調查揭露,冠病疫情暴發前,被告和哥哥合夥做生意,但後來生意失敗,兄弟的關係鬧僵,哥哥便獨自在橋南路開了一家餐館。
2022年9月,和哥哥同住的被告想破壞哥哥的生意,於是擅自翻找哥哥的揹包,結果找到了餐館的備用鑰匙。
延伸閲讀
[潛入餐館偷走3400元 警方24小時內逮捕涉案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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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男子涉潛入肉骨茶餐館偷逾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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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月19日凌晨零時30分,被告的哥哥在點算餐館的1000元流動現金後,便鎖上餐館的門回家,並把鑰匙用數碼鎖收在信箱內。
當天凌晨3時20分,被告開車到哥哥的餐館,用偷來的備用鑰匙開門入內,偷走收銀機裏的700元,離開前還不忘把門鎖上,並在回家後把備用鑰匙放回哥哥的揹包裏。
六天後(9月25日),被告再次以同樣的手法到哥哥的餐館裏偷走100元。
在發現餐館第二次入賊後,哥哥查看電眼,發現小偷竟是被告,於是報警處理。被告已賠償哥哥888元。
完整報道,請翻閲2024年12月19日的《新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