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未看診卻開藥107次 醫生被吊銷執照八個月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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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醫生在未經看診的情況下,17年裏107次給同一名病患開具鎮靜類藥品,並數次混合開藥,被吊銷執照八個月。
根據新加坡醫藥理事會紀律審裁庭(Disciplinary Tribunal)發佈的判決書,涉事醫生是黃德發(Ooi Teik Huat)。黃德發自1979年註冊成為醫生,有45年行醫經驗,涉事期間一直在位於勿洛北3街第537座的The Civic Clinic行醫。
根據判決書,案件涉及的患者今年75歲,在2002年至2019年間,長期在黃德發的診所就診。他於2020年8月,向新加坡醫藥理事會提出投訴。
黃德發對醫藥理事會提出的三項控狀均予以承認。第一項控狀指他在2004年8月至2018年2月期間,15次給病患混合開藥,即同時開出兩種具有鎮靜效果的苯二氮(Benzodiazepines)類藥品,包括安定(Valium)和贊安諾(Xanax)等。
第二項控狀指他在2002年9月3日至2019年11月27日間,至少107次未經正式看診,便允許診所助理或護士直接為病患開鎮靜藥。最後一項控狀則指他在同時期內,沒有及時將病患轉介給專科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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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律審裁庭:黃德發公然無視適用行醫準則
紀律審裁庭認為,黃德發在14年間多次混合開藥的行為,對病患可能形成藥物依賴構成實質風險,而他多次重複這一行為,也顯示他公然無視適用的行醫準則。
審裁庭指出,哪怕病患“難對付”,黃德發也不應僅為了避免衝突,選擇滿足對方索取更多苯二氮藥物的要求。此外,黃德發也沒有展示出他有針對該病患的其他合規治療方案。
針對未看診便開藥的行為,審裁庭認為,黃德發明知在長期服用這類存在依賴風險的藥品後,病患需要進行適當的檢查和評估,卻沒有這麼做,他的行為嚴重背離了醫生應有的執業標準。
審裁庭也認為,黃德發理應知曉病患可能已對藥物產生依賴,因此應該以更強硬的態度,將病患轉介給專科醫生,而不是繼續為他開藥。
審裁庭最終裁定,吊銷黃德發的醫生執照八個月,從判決日(11月5日)40天后,即12月16日起生效。同時,他也將受到譴責,並須在兩年內完成進一步教育培訓,以應對有焦慮、抑鬱或失眠症狀的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