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斯瑪17項控狀撤銷 安華政府反貪受質疑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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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法庭撤銷前首相納吉夫人羅斯瑪面對的17項洗錢和逃税控狀,判她無罪釋放。總檢察署隨即表明將上訴。
分析員認為,首相安華上台以來,已有多個知名人物因為總檢察署的各種決定而擺脱了貪腐與失信控狀,此次總檢察署迅速表明將提出上訴,但仍難以挽回民眾對安華打貪反腐的信心。
現年73歲的羅斯瑪2018年10月4日被控12項洗錢罪,以及五項沒向税收局申報收入的罪狀,共涉及金額近710萬令吉(約206萬新元)。此案於2022年8月24日開審後,羅斯瑪就向法庭申請撤控。
吉隆坡高庭法官慕乃迪星期四(12月19日)對羅斯瑪的撤控申請做出裁決時説,控方對羅斯瑪的指控不合法且有缺陷,也不符合刑事訴訟法的規定。“這些指控存在重複和多重性。控方也沒有披露被告涉及的相關罪行。”
法官因此批准羅斯瑪提出的申請,撤銷她面對的所有17項控狀,當庭宣佈她無罪釋放。
延伸閲讀
[納吉辯稱一馬公司洗錢濫權案“出於政治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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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公司入稟民事高庭向羅斯瑪追討奢侈品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05_12_681816)
除了上述案件,羅斯瑪還面對涉案金額1億9220萬令吉(約5794萬新元)的砂拉越學校太陽能系統貪污上訴案,以及涉嫌挪用3億4600萬美元(約4億7000萬新元)一馬公司資金的民事訴訟案。
學者:總檢察署行為打擊民眾對政府的信心
馬國雙威大學政治學者黃進發接受《聯合早報》訪問時説,安華2022年上台至今,已經有多名原被控貪污、濫權或洗錢等罪名的知名人物,由於總檢察署撤控或放棄上訴而擺脱官司,這嚴重影響民眾對安華政府打貪反腐的信心。
他説,總檢察署在羅斯瑪獲判無罪釋放後立即表明要上訴,這值得肯定,但卻遠遠不足以挽回民眾對安華肅貪的信心。
黃進發認為,安華政府必須明確公佈總檢察長與檢控官分家的時間表,還必須公開承諾,在兩者分家之前 ,總檢察署接下來對於涉及政治人物及其家人與同夥的貪污、濫權、洗錢、刑事失信或逃税的案件,不能再提出無罪釋放或無事省釋等申請,也不能撤回這些案件的上訴 。
不止如此,總檢察署還須及時對這些案件提出上訴,也不可以故意犯下訴訟錯誤而致使被告無罪釋放。“如果任何權貴可以成功從官司脱身,只能是終審法官判決的結果,而不能是因為首相委任的總檢察長或其下屬決定網開一面。”
因總檢察署的各種決定而擺脱官司的馬國名人包括前首相納吉,他被控竄改一馬公司審計報告的案子,因總檢察署未能在期限內提呈上訴狀,上訴庭於去年9月12日宣判維持吉隆坡高庭的無罪判決。
今年11月27日,由於總檢察署沒有依法向辯方提交指定法律文件,吉隆坡高庭針對納吉與財政部前秘書長依爾旺被控失信逾66億令吉公款的案子,宣判被告無事省釋。
副首相阿末扎希也因總檢察署而擺脱了官司。去年9月4日,總檢察署向吉隆坡高庭申請,暫停阿末扎希被控挪用健康思維基金會資金1億令吉的案子。法官隨即宣判阿末扎希無事省釋。
上星期四(12月12日),總檢察署又撤回針對阿末扎希在“外國簽證系統案”中無罪釋放判決的上訴,上訴庭於是維持吉隆坡高庭的無罪判決。這意味着,阿末扎希已完全擺脱2019年以來的兩大貪腐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