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控分權須修憲 安華:希望明年中落實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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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綜合訊)馬來西亞政府準備在明年中修憲,以落實總檢察長與檢控官的權力分離的計劃。內閣已接相關的建議報告,並安排一名部長領導專案小組負責推進此事。
馬國首相安華星期六(12月21日)與媒體主管交流時説,這個議題非常複雜,涉及很多修改事項,包括在國會修改聯邦憲法,因此內閣須要一些時間完成草案。“儘管複雜,但這最終將通過。我們希望在明年中之前完成。”
安華今年3月告訴國會,政府正在研究將檢察官辦公室從總檢察署分離的計劃。
根據計劃,檢察官辦公室從總檢察署分離後,總檢察長就能更公正地扮演好政府法律顧問的角色,不會像目前這樣同時擔任政府法律顧問與負責提控涉案者。
屆時,檢察官全權負責檢控涉案者。這項分權計劃希望加強司法體系的獨立與完整,並確保檢察決策不受外部干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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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國擬明年完成檢控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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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國參考九國做法 分三階段落實檢控分權

負責法律與體制改革的首相署部長阿莎麗娜今年11月28日以書面告訴國會,內閣去年8月正式批准全面研究總檢察長和檢控官分權事宜。
她説,研究工作分三階段。第一階段是由國會特別委員會、反對黨、總檢察署及首相署法律事務部及特別研究組的代表,前往已經檢控分離的英國、澳大利亞及加拿大取經。
第二階段則由總檢察署及首相署法律事務部牽頭的特別技術組對落實法令、人員配置及財務進行全面探討及完成中期報告,預計用時一年。
第三階段則是與沙巴和砂拉越政府及利益相關團體,包括警方、關税局、海事執法機構、律師公會、沙巴和砂拉越法律組織、學術界人士及專家等一起商談。
阿莎麗娜透露,首相署法律事務部目前已在準備中期報告,預計明年提呈內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