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貴州省政法委原副書記劉文新涉受賄被判死緩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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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官方通報,中共貴州省委政法委原副書記劉文新涉嫌受賄被判處死緩。
貴州省黔東南州中級人民法院微信公號星期一(12月23日)通報,法院當天一審公開宣判中共貴州省委政法委原副書記劉文新受賄、行賄、洗錢、非法攜帶管制刀具危及公共安全案,對劉文新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劉文新因行賄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處罰金10萬元(人民幣,下同,1萬8568新元);因洗錢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處罰金100萬元;因非法攜帶管制刀具危及公共安全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對其犯罪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法院審理查明,劉文新在2003年至2022年間利用擔任共青團貴陽市委書記,貴陽市南明區代理區長、區長,貴陽市委常委、統戰部部長,貴陽市副市長、市長,貴陽市三橋馬王廟片區開發建設指揮部指揮長,黔西南州委書記,貴州省委政法委副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土地出讓、工程承攬、項目推進等事項上提供幫助,單獨或者夥同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摺合6.09億餘元。
法院稱,劉文新在2018年至2022年間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向相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賄共計摺合48.65萬元;2021年6月至2022年6月,劉文新為掩飾受賄犯罪所得,將價值人民幣1476萬餘元的黃金、港幣轉換為現金使用;2020年1月4日,劉文新以逃避安檢方式,將25把管制刀具隨身攜帶至民用航空器內,嚴重危及公共安全。
延伸閲讀
貴州省政法委原副書記出鏡懺悔:對政治紀律政治規矩不敬畏 貴州政法委原副書記劉文新被“雙開” 被指閲看有嚴重政治問題的書刊 法院認為,劉文新的行為構成受賄罪、行賄罪、洗錢罪、非法攜帶管制刀具危及公共安全罪。他受賄數額特別巨大,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特別惡劣,並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論罪應當判處死刑;身為國家工作人員,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向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多次行賄,依法應從重處罰;洗錢犯罪情節嚴重,均應依法懲處。
法院指出,鑑於劉文新到案後如實供述罪行,主動交代了監察機關未掌握的部分受賄事實,行賄、洗錢、非法攜帶管制刀具危及公共安全犯罪具有自首情節,認罪悔罪,積極退贓,部分受賄所得及孳息已追繳到案,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對其所犯受賄罪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同時,根據劉文新犯罪的事實和情節,決定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劉文新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
公開資料顯示,今年57歲的劉文新是江西萍鄉人,曾任貴陽市市長、中共黔西南州委書記等職,他在2022年3月出任中共貴州省委政法委副書記(正廳長級),同年10月被查。去年9月,劉文新被開除中共黨籍和公職,通報指他私藏和閲看有嚴重政治問題的書刊、嫖娼、賭博、痴迷刀具。一個月後,檢察機關對劉文新作出逮捕決定。
劉文新在今年1月播出的貴州省反腐專題片中出鏡懺悔説,自己當市長眼裏沒有書記,當書記眼裏面沒有州長,對政治紀律政治規矩不敬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