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馬公司訴傲明 索償10億美元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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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綜合訊)一個馬來西亞發展有限公司(1MDB)起訴香港的國際金融與法律服務企業傲明集團(Amicorp)及其總裁尼平,索償約10億美元。
一馬公司星期一(12月23日)發文告説,傲明在知請的情況下,於2009年至2014年間在欺詐交易中扮演關鍵角色,導致一馬公司超過70億美元(約95億新元)被盜用。
一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清算人12月20日以相關證據,在英屬維京羣島針對傲明集團旗下八家企業和集團總裁尼平發起訴訟。
一馬公司指傲明旗下在巴巴多斯註冊的傲明銀行提供全球金融系統通道,使這些一馬公司資產得以多次轉移,並通過偽造文件掩蓋資金被盜的事實。傲明也被指涉及虛假交易、不誠實地協助違反信託責任,以及共謀執行非法行為。
訴狀指傲明在洗白一馬公司遭盜資金方面扮演關鍵角色,包括利用傲明銀行遍及新加坡、巴巴多斯、荷屬庫拉索島、香港和英屬維京羣島等地的據點,連接全球金融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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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狀也指傲明提供投資資金和銀行服務來轉移一馬公司資產,製造一馬公司的中心資產有進行投資且有回報的假象,但這些資產實際上遭到挪用。
一馬公司發言人説:“我們有確鑿證據指控傲明最高層知道和參與不誠實且非法的洗錢行為,並設計轉移大筆資金。”
“我們指控傲明通過精心設計的架構,故意掩蓋資金被盜的事實,並刻意且知情地創建複雜的結構,將這些被盜資金偽裝為合法資產而使其難以追蹤。”
文告指出,這次法律行動是當局從全球取回一馬公司被盜資產的行動之一。
馬國截至今年9月已經起回270億1700萬令吉(約81億5700萬新元)的一馬公司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