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僱主約9600元金飾 女傭監四個月又兩週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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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內偷走女僱主總值約9600元的金飾,女傭起初否認罪行,在僱主説要報警時開始哭泣,承認偷走金飾拿去典當。
被告是39歲的印度尼西亞籍女傭埃爾娜瓦蒂,她面對兩項偷竊罪,星期一(12月23日)承認其中一項,另一項則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她認罪後,被判坐牢四個月又兩週。
根據案情,被告事發時已在72歲的女僱主家中工作五年,當時只有她們兩人居住在單位內。
偷七件金飾典當 給家人匯錢
2024年2月左右,被告打掃單位時在一件外套裏找到女僱主的一把鑰匙。被告於是用鑰匙打開女僱主卧室內上鎖的抽屜,成功打開後發現抽屜裏放着不同首飾。
被告動了貪念,將一條金鍊偷走,藏在自己的房間。被告後來找上朋友幫忙,將金鍊拿到當鋪套現850元,事後則給朋友100元作為酬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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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將款項匯給在印尼的家人,但被告知這些錢並不足夠。為了給家人匯更多錢,被告再偷走僱主另外六件金首飾。
根據法庭文件,2024年2月至7月間,被告在半年內偷走僱主總值約9614元的七件首飾。
同年11月5日,僱主發現金飾不翼而飛後質問被告。被告否認偷走首飾,僱主説要報警時,被告開始哭泣,最後承認偷走金飾去典當。
僱主報警處理,被告被捕後在11月7日被控上庭,一直還押至今。
庭上透露,典當的金飾已從當鋪尋獲,被告至今也未做出任何賠償。
被告星期一在庭上求情時稱,她已很久沒回家,自己是家中唯一經濟支柱,懇求法官輕判,讓她儘快回家。
法官下判時指出,被告對72歲的僱主下手,涉及金額不小,至今也沒有做出賠償,最後判被告坐牢四個月又兩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