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佳節期間切記飲酒不開車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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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加強打擊酒駕力度,在日前進行的兩天取締行動中,出其不意地把其中一次行動的路障安排在中央快速公路,藉此警惕駕駛者,警方會在不同地點設置路障,包括快速公路,而不是人們以為的只在主幹公路。警方當天封鎖了最左側三條車道,只留下最右邊車道讓車輛通行和進行檢測,一些車子在隊伍中等了超過一小時,除了出行時間延長、德士費上漲之外,許多車主鳴笛表達不滿也對快速公路附近的居民造成滋擾。
這是交警10年來首次將路障設在中央快速公路,取締行動雖引發一些網民不滿,不過大部分人對此表示支持,認為交警的做法可有效預防不幸事故發生,設置路障可能帶來短暫不便,但安全始終應放在首位。
根據新加坡警察部隊星期一(12月23日)發佈的文告,今年首10個月發生了142起酒駕事故,其中10起釀成致命車禍。我國去年發生180起酒駕事故,是2014年以來最高,情況令人擔憂。警方加強取締、設置路障,不僅可以揪出酒駕者,還可同時對付其他違例駕駛者。在12月20日至21日全島取締酒駕行動中,有11人因呼氣中的酒精含量超過限制近一倍而被逮捕,其中一人還涉及無照駕駛,另有一人因無照駕駛被捕。
有意見認為,設置路障的位置值得商榷,路障應集中在夜生活區,如酒吧、夜總會附近,或在通往住宅區的快速公路出口之後,這樣可減少對公眾的不便。然而,臨檢的效果往往依賴突襲的元素,如果設置在固定且容易預測的地點,慣犯就能輕鬆規避。警方執法的目的是預防事故發生,相較而言,給部分市民帶來的不便顯得次要。
每當網絡傳出酒駕事故的相關視頻,必然引發激烈討論,質疑新加坡現行的酒駕法律不夠嚴厲,無法有效制止酒駕相關事故一再發生。我國駕駛時的法定酒精限度為每100毫升呼氣中不超過35毫克酒精,或每100毫升血液中不超過80毫克酒精。初次違例可被罰款2000元到1萬元,或最高一年監禁,或兩者兼施。此外,他們還可能被吊銷駕駛執照至少兩年。累犯者的處罰包括最長兩年監禁、5000元至2萬元的罰款,以及吊銷執照五年。
2019年修訂的《公路交通法令》 基本上把酒駕的最高刑罰提高了一倍,原本是希望能起到威懾作用,但酒駕事故卻有增無減,顯然力度並不足夠。一些人因此認為法令有必要進一步收緊,包括考慮強制監禁,讓酒駕者真正得到嚴懲,特別是屢犯者。相比一些地區,新加坡的酒駕限度相對較為寬鬆,例如在香港和澳大利亞,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限制在50毫克,我國法律已經留有一定的餘地,因此如果執法不夠嚴格,不負責任的駕駛者會越來越多。
在增加執法力度的同時,提高人們的公德意識也很關鍵。警方在佳節期間展開的杜絕醉酒駕駛運動,便與超過600家夜店合作,在場所內顯眼位置展示反酒駕宣傳海報。佳節期間朋友聚餐,與其提醒小飲兩杯後開車的朋友“小心,不要被抓”,更應勸阻對方開車。夜店經營者在協助減少酒駕事故方面也可扮演積極角色,夜店調酒師或服務員可與顧客互動,提醒他們酒駕的危險,若發現顧客微醺可以建議或幫他們安排代駕。
酒精會影響一個人的反應能力和對距離及危險的判斷力,還可能導致情緒失控,比如脾氣暴躁,進一步引發飆車等危險行為。酒後駕車不僅違法,還會毀掉自己或他人的生命,拆散家庭。即便飲酒後沒有駕駛,還是應該留意自己一晚的飲酒量,暴飲畢竟對身體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