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明否認參與一馬公司洗錢案 駁斥10億美元索償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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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綜合電)香港的國際金融與法律服務企業傲明集團(Amicorp)否認協助洗白一個馬來西亞發展有限公司(1MDB)遭挪用的約70億美元(約95億新元)資金,並表明將在法庭針對一馬公司索償10億美元作出抗辯。
據彭博社報道,傲明星期二(在12月24日)發文告説:“傲明強烈否認索償者提出的有關不當行為的指控,包括在知情的情況下為與挪用一馬公司資金有關的70多億美元欺詐交易提供便利。”
傲明認為,不當挪用一馬公司資金並中飽私囊者,其實是馬國政府高層和阿拉伯聯合酋長國主權基金高層。
傲明説,它向來沒有涉及任何與一馬公司弊案相關的民事訴訟,也沒有因為涉及一馬公司弊案而遭任何國家政府或檢控單位展開監管調查。
該集團也説,一馬公司索償的10億美元並不準確,應等候英屬維京羣島法院就案件作出裁決。
延伸閲讀
[一馬公司訴傲明 索償10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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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高庭禁沙特石油動用一馬資金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12_12_726034)
一馬公司及其子公司上星期五(20日)在英屬維京羣島針對傲明集團旗下八家企業和集團總裁尼平發起訴訟。一馬公司指傲明集團2009年至2014年間涉及欺詐交易,不誠實協助違反信託規定、共謀進行協助洗錢等非法行為,導致超過70億美元的一馬公司資金遭濫用。一馬公司為此求償逾10億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