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實施多項制措施嚴打海外民主派 | 聯合早報
zaobao
香港特區政府星期二(12月24日)以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動為由,向六名身在海外的民主派人士發出通緝令,並刊憲將另外七人列為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潛逃者,撤銷其護照和禁止向他們提供資金。
今年6月12日,港府已向六名潛逃英國的港人,包括羅冠聰、蒙兆達、劉祖迪、鄭文傑、霍嘉誌及蔡明達,實施同樣的措施。這次涉及的七名港人,目前分別流亡美國和澳大利亞,包括許智峯、郭鳳儀、袁弓夷、郭榮鏗、任建峯、許穎婷和邵嵐。
當局向他們實施的四項措施,包括撤銷特區護照、禁止為其提供資金或處理資金、禁止與不動產相關的某些活動,以及與涉及有關潛逃者的合資企業或合夥相關的禁止。個別人士還會被暫時吊銷執業資格,及暫時罷免董事職位。
香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批評,上述七人在海外仍然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動,煽動分裂國家,發動所謂公投,請求對中國及香港特區進行制裁。他特別點名批評許智峯,指他涉及偽造文件,當局已發公告會沒收其犯罪得益。
鄧炳強説,任何人對上述七人以任何形式提供資金及協助處理資金等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七年。
香港警方星期二也懸紅各100萬港元(17萬5000新元)通緝六名民主派人士,包括前區議員劉珈汶、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前理工大學助理教授鍾劍華、藝人鄭敬基、加拿大廣傳媒行政總裁何良懋及19歲學生張晞晴。
警方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指出,這六名民主派人士潛逃海外後,繼續從事危害國安安全的行為,出賣國家及損害香港社會整體利益。其中,鍾劍華多次透過社交媒體平台鼓吹港獨,多次透過不同形式請求外國對中國及香港進行制裁、封鎖及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李桂華説:“他切切實實參加聯署,叫人制裁處理案件的香港檢控官和法官,這還不是很好的例子,證實他干犯以上罪行嗎?如果鍾先生覺得這些都不是罪行,我覺得他可以回來香港面對我們的調查。”
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會政策和倡議專員許穎婷回應時則指出,國際刑警已於去年表明不會就港府對民主派倡議者的拘捕令採取任何行動,至於護照被港府撤銷,她表示對自己沒有影響。
針對港府“禁止提供資金等或處理資金等”措施,許穎婷指出,她未來處理金錢時會更小心,“但無論如何,我不認為通緝或這次的措施對我有巨大影響,更不能阻止我在美國及國際層面上繼續倡議工作”。
香港理工大學香港專上學院講師陳偉強接受《聯合早報》訪問時指出,港府星期二針對的兩批民主派人士,並不只是發表過火的言論,而是有實質性的行動,包括聯繫海外勢力危害香港的國家安全,所以當局才採取相關行動。
陳偉強認為,雖然這些人身在海外,有關措施對他們沒有直接的影響,但仍然有殺雞儆猴的作用,部分人在香港的親人或會受到連累,“例如有些人的兒子仍然在香港,他們不能再有聯繫,而且兒子在香港的事業也受到影響”。
陳偉強表示,部分人以為在海外不會有事,但他們若在和中國關係密切的國家轉機,可能會被拘捕並送交給港府。他估計未來還會有其他民主派人士被通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