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人涉詐騙當錢騾被查 涉案金額逾665萬元 | 聯合早報
zaobao
189人涉嫌充當錢騾或參與詐騙活動被警方調查,涉案金額超過665萬元。
新加坡警察部隊星期四(12月26日)發文告説,商業事務局和七大警署從12月13日至26日,展開為期兩週的全島行動。年齡介於16歲和66歲的138名男性和51名女性,因涉嫌參與詐騙活動或充當錢騾而被調查。
調查顯示,這些人涉及超過1000起詐騙案,這些騙案的主要類別包括投資、電子商務、求職、假朋友和冒充政府官員等,受害人也因此蒙受逾665萬元的損失。
警方指出,這些人因涉嫌欺騙、洗錢或無照提供匯款服務而接受調查。
根據《刑事法典》第420節條文,欺騙罪一旦成立,可被判坐牢最長10年及罰款;根據《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洗錢罪一旦成立,可被判坐牢最長10年或罰款高達50萬元,或兩者兼施;根據《付款服務法》,無照提供任何匯款服務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長三年或罰款高達12萬5000元,或兩者兼施。
延伸閲讀
[假支付應用盜刷信用卡案 犯罪團伙11人境外在逃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11_23_722011)
[264人涉當錢騾或詐騙被查 涉款逾699萬元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12_13_726352)
警方強調,當局嚴正看待涉嫌參與詐騙活動者,違例者將被依法嚴懲。當局也呼籲公眾,應拒絕他人使用自己銀行户頭或手機號碼的請求,因為一旦户頭或手機號碼與犯罪活動沾上邊,持有人也必須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