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承包商6萬餘元賄賂 半導體公司前經理判監六個月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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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導體公司前經理五年內收受承包商6萬多元的賄賂,在公司要招標時通知對方,並在對方報價高於競爭者時加以提醒,結果被判坐牢六個月,以及繳付罰金4萬7600元。
馬來西亞籍被告郭志剛(51歲)共面對五項牴觸防止貪污法令的控狀。他星期五(12月27日)對其中三項認罪,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量。
案情顯示,被告犯案時在半導體制造商格芯(GlobalFoundries Singapore)任職。他1997年加入公司,2017年升任部門高級經理,四年後升為設備經理。格芯專為電子公司生產晶片,被告所屬的部門負責半導體的蝕刻操作。
被告的職責包括管理80人的團隊、監督蝕刻設備的狀況、確保晶圓片的每日生產、擬訂部門採購預算等,同時負責質量管理。不同製造廠蝕刻部門的工具和機械也由他負責管理。
承包商提供現金回扣獲取更多生意
行賄者是Yufar Precision Engineering的董事總經理林水毅(56歲,中國籍)。這家公司主要生產機械配件和金屬部件。被告與林水毅因工作相識,案發時已相識超過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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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被告公司的規定,若採購額低於1萬美元(約1萬3598新元),他可自行決定供應商;若高於1萬美元,他有權提出採購申請和批准,之後須交由採購部門獲取三份報價,然後做出決定。不過,若曾經採購過同樣的部件,只要承包商的報價低於原有供應的價格,便可直接做決定,無需獲取三份報價。
大約在2019年,林水毅為獲取更多生意,向被告提議每當他的公司順利與格芯簽約,便會給被告5%至10%的現金回扣。被告接受建議,在2019年至2023年5月期間,共收賄6萬7600元。
其間,當被告知道格芯要找相關承包商時,便會通知林水毅;若林水毅提交的報價高於其他競爭者,被告也會暗示他價格須“更具競爭力”;若雙方員工有糾紛,被告也會充當“和事老”,以免格芯取消與林水毅公司的合作。
林水毅的公司在這段期間獲得的合約價值至少115萬5363元,內容有關零件製造和為機器進行預防性維護所需的人力。
貪污調查局在2022年9月接獲通報後展開調查,被告在2023年9月把2萬元交給當局。
控方指出,被告的干預為林水毅的公司製造不公平的優勢,且涉及的合約數目龐大。他為自身利益而犯案長達約五年,因此懇請法官判他坐牢六至八個月。在扣除被告交出的2萬元後,控方也要求判他繳付等於收賄餘額4萬7600元的罰金。(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