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國登州首例幽會罪公開鞭刑 吸引近百人觀刑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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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登嘉樓州對一名重犯幽會罪的男子執行公開鞭刑,吸引了近百名公眾觀刑。這也是馬國首起因非法幽會而面臨公開鞭刑的案例。
本案的42歲被告莫哈末阿芬迪是一名鰥夫,育有五個年齡介於16歲至21歲的孩子。他因被發現與沒有婚姻關係的女子同處一屋,而在11月20日被登州回教高等法庭定罪。
由於這是被告第三次觸犯回教刑事法下的幽會罪(khalwat),法庭罰他在回教堂接受公開鞭刑六下和罰款4000令吉(約1200新元)。
這項鞭刑星期五(12月27日)在瓜拉登嘉樓阿爾慕達菲比拉沙回教堂執行。據《星洲日報》報道,近百名回教徒完成午間祈禱後繼續留在現場等待觀刑。法庭僅限90人進入禮堂觀看執刑過程,警方派出了40名警員維持秩序。
被告經醫生檢查確認身體狀況良好後,由監獄局官員執行了鞭刑。在現場觀刑的包括律師、登州法律顧問官員和非政府組織代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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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州執行公開鞭刑的舉措引起公民組織的反彈。馬國人權委員會批評,此舉超出了聯邦憲法的範圍;律師公會則敦促聯邦政府和登州政府修訂允許公開鞭刑的法律。
不過,伊斯蘭黨宗教師理事會堅持這是依據《2001年登嘉樓回教刑事程序法令》條文進行的懲罰,並不違反聯邦憲法。伊黨署理主席端依布拉欣在鞭刑完成後説,這項刑罰展示了登州政府加強落實回教法的承諾。
登州回教高庭曾在2018年對兩名意圖發生性行為的女同性戀者執行公開鞭刑。那是伊黨執政的登州首次援引州回教刑事法執行鞭刑。
學者:州政府或因公開鞭刑得民心
據網媒Majoriti報道,大部分受訪的登州居民支持執行公開鞭刑,認為此舉是為了教育回教徒。一些人也認為,此前幽會罪的刑罰只是罰款,不足以起到懲戒的作用。
登州蘇丹再納阿比丁大學法律與國際關係學院講師旺羅希拉(Wan Rohila Ganti)向《聯合早報》分析,社交媒體上的反應顯示,大部分回教徒支持公開鞭刑,登州伊黨政府顯然因此贏得民眾的支持。
她説:“登嘉樓的選民覺得自己的選票值得了,因為政府真正實踐了回教教義。他們認為,登州政府在回教的道路上走得更遠,因為就連毗鄰的吉蘭丹也還做不到公開鞭刑。”
旺羅希拉説,公開鞭刑是否能長期執行及其效果仍有待觀察,但她認為,這項措施應公正執行,而不是被濫用以謀取政治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