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財政部:年度公務用車採購總量 新能源車佔比不低於30%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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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官方鼓勵政府部門購買更多新能源汽車,稱年度公務用車採購總量中新能源汽車佔比原則上不低於30%。
綜合新華社和央視網報道,中國財政部星期一(12月30日)發佈《財政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明確新能源汽車政府採購比例要求的通知》,稱為加強政府採購新能源汽車管理,支持新能源汽車推廣使用,要求採購人應當加強公務用車政府採購需求管理,充分了解新能源汽車的功能、性能等情況,結合實際使用需要,帶頭使用新能源汽車。
同時,主管預算單位應當統籌確定本部門(含所屬預算單位)年度新能源汽車政府採購比例,新能源汽車可以滿足實際使用需要的,年度公務用車採購總量中新能源汽車佔比原則上不低於30%。其中,對於路線相對固定、使用場景單一、主要在城區行駛的機要通信等公務用車,原則上100%採購新能源汽車。採購車輛租賃服務的,應當優先租賃使用新能源汽車。
此前,中國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網站在10月底發佈,中國國管局、中直管理局聯合印發了《關於做好中央和國家機關新能源汽車推廣使用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出,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各單位機關及其所屬垂直管理機構、派出機構等各級行政單位和各類事業單位,在配備更新各類定向化保障公務用車時,應當帶頭使用國產新能源汽車。
延伸閲讀
[中國要求中央機關帶頭使用國產新能源汽車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10_31_717111)
通知也稱,在配備更新公務用車時,新能源汽車比例原則上不低於30%,日後按規定逐步提高。在配備標準方面,各部門、各單位配備更新新能源轎車的價格不超過18萬元人民幣(3萬3473新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