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謀偽造發票收10萬元賄賂 男子判監五個月繳罰金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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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與他人共謀,在一家安保公司的工程招標中,協助偽造發票收受賄賂,他從中收取超過10萬元,星期一(12月30日)被判坐牢五個月,以及繳付罰金約9萬3872元。
被告埃蘭戈萬(Manickam Elangovan,56歲)面對14項控狀,包括觸犯防止貪污法的罪名,他承認其中五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量。
此案一共涉及四人,包括當時在PCS安保企業擔任高級經理的鄭梅松(57歲)和安全顧問的蘇金良(53歲),以及消防和安保系統安裝公司3SI的董事總經理兼股東尤古馬蘭(R Yugumaran,60歲)。
案情顯示,2011年,PCS在淡濱尼的T9辦公樓發起安全管理系統招標,項目由鄭梅松負責,蘇金良協助管理。在招標説明會開始之前,兩人與有意投標的尤古馬蘭商定,若他支付相當於合同金額15%的款項作為酬勞,3SI即可獲得招標合同。
尤古馬蘭同意之後,鄭梅松和蘇金良隨即將計劃告知被告,被告從中協助操作。隨後,鄭梅松和蘇金良多次與尤古馬蘭討論安全系統的設計和安裝,向他説明PCS的需求,包括建築設計圖紙和設備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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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掩蓋非法交易,三人決定通過偽造發票和空殼公司收取款項。蘇金良於是指示被告製作虛假髮票,列為“項目管理與諮詢”服務內容。在3SI開出支票後,被告代為領取款項並交給蘇金良,再由蘇金良分配賄賂款項。
每次3SI付款後,被告會收取賄賂金額的30%。單在T9工程及其擴展項目中,涉案人員共從中獲取超過21萬元賄賂。2012年至2015年期間,包括維修合同在內,涉及的款項共有14筆,總金額約為34萬元,其中被告個人獲利約10萬2872元。
被告獲總賄賂金額30%
假髮票上的付款人名字由蘇金良提供,包括他的妻子和兩名馬來西亞朋友。被告則按照指示填寫發票,但拒絕在發票上使用自己的名字或公司名稱,因為他清楚這是非法交易。
控方指出,被告在案件中扮演關鍵角色,他不僅是唯一可以出面向3SI領取款項的人,更獲得了總賄賂金額的30%,這遠高於鄭梅松所獲得的4萬元。
法官最終判他坐牢五個月,另需支付約9萬3872元罰金;若無法支付罰金,將以坐牢90天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