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前商人柔佛販毒洗錢127萬元 判監28年九個月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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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經營帳篷生意到管理販毒活動,一名新加坡籍前商人移居柔佛新山後“轉行”,替犯罪團伙經營跨境販毒,一年多內為自己與同黨轉移超過127萬元贓款,犯下本地至今涉及販毒收益的最大規模洗錢案。
今年58歲的男子連和興星期一(12月30日)在高庭認罪後,被判坐牢28年又九個月。
庭上揭露,連和興在案發期間負責接毒品訂單、收取付款,以及安排跑腿送貨等,包括教唆30歲男子陳國勝在新加坡運毒。
連和興也幫販毒組織洗黑錢,把客户支付的款項轉移到不同銀行賬户。2020年9月至隔年12月之間,連和興轉移了約127萬2530元贓款,當中有20萬3650元是他自己的酬勞。
司法委員陳炳維下判時指出,連和興在販毒組織里扮演關鍵角色,掌管毒品供應與需求兩邊的工作,並且為自己賺得六位數的酬勞。司法委員同意控方的立場,法庭須對連和興犯下的罪行予以嚴懲,以起阻遏作用。
延伸閲讀
[涉跨境教唆本地青年販毒 男子從馬國引渡回新被控
](https://www.bdggg.com/2023/zaobao/news_2023_04_18_601753)
[我國三機構將聯手 加強打擊洗錢活動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10_31_717158)
《聯合早報》早前報道,連和興於2023年3月底在新山落網,之後被引渡回新加坡面控,一共面對23項包括教唆他人運毒和洗黑錢的控狀。
曾擁有和管理多家帳篷搭建公司
根據會計與企業管制局記錄,連和興曾擁有和管理不同帳篷搭建公司,包括Sin Hup Seng Tentage Pte Ltd,以及Chuan Hup Seng Tentage Construction。
案情顯示,連和興在2018年11月離開新加坡,移居馬來西亞柔佛新山。2020年起,他在當地為一個販毒組織工作,聽從一名叫卡迪的毒販指示,經營販賣冰毒、克他命、大麻和愛他死藥丸等毒品的活動。
連和興每執行一個訂單,就可以拿到冰毒或幾百元報酬。他會通過電話或手機短信,接收新加坡客户的訂單,再由卡迪與其他團伙成員,安排將毒品從馬來西亞運送到新加坡的不同地點。接着,連和興就會把交貨地點與時間,通知新加坡的跑腿與客户。
連和興也負責管理客户們的付款,包括指示客户與跑腿將錢轉到新馬兩地的不同銀行賬户。在轉賬的過程中,連和興會收下部分款項作為自己的酬勞。他也找來一名叫“老闆娘”的中間人幫忙,利用不同銀行賬户洗黑錢。
陳國勝是為連和興“送貨”的其中一名跑腿。他在2020年認識連和興,最初通過連和興購買毒品,之後在連和興的教唆下開始幫他做事。
2020年10月7日下午,連和興通知陳國勝前往某個組屋電梯取貨。在另一名男子的協助下,陳國勝拿到毒品後開車回家,同天傍晚就在住家外被中央肅毒局人員逮捕。
肅毒局早前發出的文告揭露,當局展開調查後發現連和興涉嫌教唆陳國勝販毒。由於連和興當時已經離開新加坡,肅毒局於是發出逮捕令,並與外國執法機構合作,最終於2023年4月將連和興引渡回國。
陳國勝已被控運毒,案件仍在審理中。(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