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瑞士信貸風險主管沃納因莫桑比克事件被罰款——彭博社
Hugo Miller
瑞士信貸前首席風險與合規官勞拉·華納因未履行與莫桑比克金槍魚捕撈船隊融資醜聞相關的反洗錢報告義務,被瑞士當局處以10萬瑞士法郎(約合11.4萬美元)罰款。
根據瑞士財政部刑事法律服務處匿名裁決書顯示,華納在銀行因一系列金融暴雷事件加速衰敗後辭職,其被處罰是由於"未及時向瑞士當局提交可疑活動報告",以警示"存在欺詐和反洗錢問題的跡象"。該裁決書雖依瑞士慣例未直接點名,但通過118頁裁決書中職位描述等細節可確認其身份。
華納的律師羅伯託·達拉菲奧爾稱3月7日公佈的這項裁決"毫無依據"(該處罰決定由《每日導報》率先報道)。
“裁決將華納女士並未作出的決定歸咎於她,況且這些決定早在多年前就已向瑞士金融市場監管局報備並獲無異議通過,“他補充道,“我們將在法庭上對此處罰通知提出質疑並尋求推翻。”
2021年4月,華納與其他高管因Archegos資本管理公司爆倉事件導致瑞信計提44億瑞士法郎(約合51億美元)減值損失而被解職,而就在幾周前該行剛因Greensill資本倒閉遭受重創。瑞信始終未能重獲投資者與客户信任,最終於2023年3月被瑞銀集團收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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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這筆罰款與莫桑比克案件有關。該非洲國家指控這家瑞士銀行在價值20億美元的債券銷售交易中無視危險信號及其銀行家的腐敗行為。瑞銀集團於2023年就瑞信在該案中的角色與莫桑比克達成和解,但此案仍是瑞士刑事調查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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