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檢方指控查理·賈維斯在向摩根大通出售Frank公司時實施明目張膽的欺詐——彭博社
Bob Van Voris, Jazper Lu
3月19日,查理·賈維斯抵達紐約聯邦法院。攝影師:Yuki Iwamura/彭博社聯邦檢察官在這位初創公司創始人的審判結案陳詞中表示,查理·賈維斯在將其學生金融公司Frank出售給摩根大通集團時,基於誇大的用户數量實施了"明目張膽的欺詐"。
32歲的賈維斯及其共同被告、Frank前首席增長官奧利維爾·阿馬爾在曼哈頓聯邦法院經過一個多月的證詞後,於週三開始結案。兩人被指控撒謊並偽造數據,顯示Frank擁有超過425萬客户,而實際不到30萬,以説服摩根大通以更高價格收購該公司。
此案預計將於週四提交陪審團審議。
“查理·賈維斯和奧利維爾·阿馬爾用價值1.75億美元的謊言出售了Frank,“美國助理檢察官尼古拉斯·丘奇奧洛在控方總結陳詞中表示。他指出,賈維斯在2021年9月交易完成時獲得了2100萬美元,並希望作為摩根大通員工再收取2000萬美元的獎金。
但賈維斯的律師何塞·貝茲在辯護結案陳詞中反擊,稱政府的案件"存在嚴重缺陷”。他辯稱,“世界上最富有的銀行"收購該公司是出於與用户數量無關的原因。
賈維斯和阿馬爾對欺詐和共謀指控表示不認罪,如果罪名成立,他們可能面臨數年監禁。
在週三的結案陳詞中,丘奇奧洛向陪審團梳理了摩根大通高管的證詞,這些高管表示他們高度關注Frank的用户數量,因為收購的主要目標是為18至24歲年齡段人羣交叉營銷銀行服務。
‘虛假用户’
“收購價值在於獲取這些年輕人並向他們銷售金融產品,”丘奇奧洛對陪審團説,“你無法向不存在的人推銷支票賬户。”
虛假數據是本案控方的核心指控,丘奇奧洛提醒陪審員,他們已聽取過被賈維斯收買的數據科學家證詞——此人曾為其偽造數百萬Frank用户。
“姓名、電話號碼、出生日期——全是偽造的,”檢察官表示。
但貝茲向陪審團指出,摩根大通收購Frank的合同中並未對用户數量作出承諾。辯護律師稱這是“有意為之”不將其納入交易條款,並指控檢方在庭審中刻意迴避這一關鍵。
“整整六週庭審都刻意忽略了實際交易條款,”貝茲説。
戴蒙親自出馬
庭審期間,賈維斯的律師團質疑摩根大通盡調倉促,指出銀行因誤判美國銀行公司參與競購而加速流程。為佐證其急切心態,貝茲週三特別提及摩根大通首席執行官傑米·戴蒙在交易完成前22天與賈維斯的單獨會面。
相比控方陣容,辯方傳喚的證人寥寥無幾,賈維斯和阿馬爾均未選擇出庭作證。其中一位應傳票作證的辯方證人是安客誠公司高管——該外部機構在交易完成前一個月受僱驗證Frank用户數據。馬修·託蘭週一作證稱,摩根大通兩次拒絕其公司提出的數據核驗請求。
阿馬爾的律師們在為期六週的審判中,花費了大量時間試圖證明他們的當事人並未出席關鍵會議,也未參與許多被指控存在謊言的電子郵件、電話和Zoom會議。
阿馬爾的律師馬修·門切爾着重於將阿馬爾與賈維斯劃清界限,聲稱他的客户沒有撒謊,政府錯誤地將賈維斯單獨採取的行動歸咎於阿馬爾。他指出,多位證人作證稱他們只與賈維斯進行過溝通,尤其是在討論用户數據時。
負責監督此次審判的美國地區法官阿爾文·海勒斯坦允許賈維斯的律師貝茲用五分鐘時間回應門切爾的論點。
“沒有人應該坐在中間,被兩位檢察官同時指責,“貝茲對陪審團説。
此案為美國訴賈維斯案,案件編號23-cr-251,審理法院為美國紐約南區地方法院(曼哈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