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尼斯以叛國罪判處數十人刑期,最高達66年——彭博社
Sara Gharaibeh
突尼斯司法宮。
攝影師:Fethi Belaid/AFP/Getty Images據突尼斯官方通訊社TAP報道,突尼斯法院以"危害國家安全罪"對數十人判處13至66年不等的監禁。
此案可追溯至2023年初,涉及40多名被告,其中部分在押人員與部分在逃人員(已進行缺席審判)。隨着總統賽義德對異見人士展開史無前例的鎮壓,涉案人員包括前政要、記者及前央行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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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五深夜公佈的判決書顯示,被告被控危害國家內外安全、組建及加入恐怖組織、企圖"顛覆國家機構或煽動民眾武裝對抗"等多項涉恐罪名。
判決對缺席受審者立即生效,其中部分人此前已流亡海外,另有部分人在案發後逃離突尼斯。至少六名獲刑者已遭審前羈押一年,但當局仍要求其通過線上方式參與庭審而非出庭。
TAP報道援引反恐司法部門官員説法,未具體説明各被告刑期。涉案人員包括知名政商人士,如世俗派政黨"民主潮流"聯合創始人加齊·沙瓦希、温和伊斯蘭政黨"復興運動"成員阿卜杜勒哈米德·傑拉西,以及商人兼説客卡邁勒·埃爾塔耶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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