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因DMA對蘋果和Meta處以7億歐元罰款——彭博社
Samuel Stolton, Gian Volpicelli
蘋果應用商店。圖片來源:NurPhoto蘋果公司與Meta Platforms Inc.因違反針對科技巨頭的最新嚴格反壟斷規定,被歐盟處以總計7億歐元(約合7.98億美元)的罰款——在美國前總統唐納德·特朗普發出嚴厲報復警告後,這一罰金數額相對温和。
歐盟監管機構依據《數字市場法案》(DMA)實施處罰——蘋果被罰5億歐元,Meta被罰2億歐元——該法案明確列出了硅谷巨頭們被禁止的行為清單。
此次罰款金額遠低於歐盟以往根據傳統競爭法規開出的罰單,外界認為這可能是為了避免進一步激怒特朗普。特朗普近期對全球多國經濟體加徵了一系列關税,並特別指出歐盟的科技監管措施正是其所謂"對等關税"所要打擊的非關税貿易壁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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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委員會指出,蘋果公司禁止開發者在其應用商店內添加外鏈以引導用户至企業自有平台完成交易。
Meta在Instagram和Facebook上推出的無廣告服務商業模式同樣違反了科技法規,該法規賦予監管機構權力,可對企業處以高達其全球年收入10%的罰款。
這些罰款是根據《數字市場法案》(DMA)首次開出的。兩家公司必須在60天內遵守歐盟的決定,否則將面臨進一步的經濟處罰。
蘋果公司也收到警告,稱其針對應用開發者設計的新收費結構——一個旨在遵守歐盟規定的計劃——不符合歐盟關於大型科技公司的法規。
蘋果對歐盟的處罰作出強硬回應,指責該集團監管機構歧視該公司,並迫使其免費交出技術。這家總部位於加州庫比蒂諾的公司宣佈,將在歐盟法院對罰款提出上訴。去年,該公司因在iPhone上排除音樂流媒體競爭對手而被罰款18億歐元。
Meta也回應稱,歐盟“試圖損害成功的美國企業,同時允許中國和歐洲企業在不同的規則下運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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