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護令:它是什麼,為什麼特朗普想要暫停它? - 彭博社
Madlin Mekelburg
美國移民與海關執法局特工在伊利諾伊州萊昂斯市開展多部門聯合執法行動時拘留一名嫌疑人。圖片來源:彭博社在聯邦法院遭遇一系列備受矚目的挫敗後,特朗普政府威脅要通過單方面中止人身保護令來升級移民打擊行動。人身保護令是美國的一項基本權利,允許被政府拘留者質疑其拘留的合法性。
法律專家表示,如果政府落實副幕僚長斯蒂芬·米勒所主張的這一威脅,將加劇政府繞過移民法院的企圖,並試探此前在驅逐程序中允許的限度。
斯蒂芬·米勒攝影師:威爾·奧利弗/EPA/彭博社### 什麼是人身保護令?
人身保護令賦予任何被美國政府關押的囚犯在法官面前質疑其拘留合法性的權利。美國憲法並未明確確立人身保護令權利,但憲法第一條保護了這一權利並限定了其中止的情形。
當個人提交尋求人身保護令的請願時,程序即啓動。該法院命令強制政府將此人帶至法官面前,就拘留行為提供證據和論據。根據康奈爾大學法律信息研究所,這最常被已定罪並試圖挑戰導致其被拘留的法律適用的聯邦囚犯使用。
在移民遣返程序中被拘留的人也經常使用這一權利。美國移民和海關執法局的拘留並非遣返程序的必要條件。事實上,許多在移民法庭上對抗驅逐出境的人,在提出申訴期間並未被拘留。ICE只應拘留該機構認定存在潛逃風險或公共安全威脅的個人。
特朗普政府暫停人身保護令的理由是什麼?
特朗普政府堅稱,美國正因大量未經許可入境者(尤其是他們聲稱與幫派和恐怖組織有關聯的人)而遭受入侵。
5月9日,米勒告訴記者,聯邦政府"無法在法庭上逐一訴訟我們想要撤銷的每份簽證",並稱近期削弱政府推行移民打擊政策能力的法院裁決是"司法政變"。其中兩項裁決是在兩起人身保護令案件中作出的,這些案件由被政府指控在以色列與哈馬斯在加沙的戰爭中參與反猶太主義活動的外國學生提起。他表示這些裁決"只能被理解為對民主的攻擊"。
人身保護令以前曾被暫停過嗎?
憲法第一條通過僅在特定情況下(發生叛亂或入侵時)允許暫停人身保護令來保護這一權利。實際上,暫停該權利的權力屬於國會。
根據國家憲法中心的記錄,美國曆史上僅四次暫停人身保護令——首次於內戰期間,最近一次是在1941年珍珠港遇襲後。
暫停人身保護令對被拘留移民意味着什麼?
德克薩斯大學法學院移民診所聯合主任丹妮絲·吉爾曼表示,對於被拘留的移民而言,人身保護令請願是"當其他救濟途徑被剝奪時僅存的司法審查手段"。
廣義而言,驅逐程序由美國司法部下屬的移民法院審理。這些行政法庭獨立於司法系統的州法院和聯邦法院,在證據提交和裁決規則上存在顯著差異——最突出的是舉證責任幾乎完全由面臨驅逐或尋求庇護者承擔,而非政府。刑事法庭中被告則享有無罪推定原則。
移民法院的裁決可上訴至司法部下屬的另一行政機構"移民上訴委員會",其判決可進一步上訴至案件原屬轄區的美國巡迴上訴法院。這些上訴程序及人身保護令案件是移民獲得聯邦法官審理的主要途徑。
面臨驅逐移民的案件結果高度依賴受理法院,因為不同法官對庇護申請及其他救濟的批准率差異懸殊。
政府的策略是什麼?
法律專家表示,暫停人身保護令的威脅是政府持續努力繞過移民法庭的延伸,試圖援引戰時法律來為快速驅逐某些未經授權居留該國的人辯護。
德克薩斯州、紐約州和科羅拉多州的聯邦法官已阻止政府使用具有數百年曆史的《敵對外國人法》在某些司法管轄區內驅逐涉嫌委內瑞拉幫派成員。美國最高法院此前允許政府在法律挑戰通過法院審理期間繼續根據該法進行驅逐——只要面臨驅逐的個人有機會通過人身保護令案件質疑其驅逐。
在一篇博客文章中,喬治城大學憲法教授史蒂夫·弗拉德克稱米勒的言論是‘我認為我們從未從白宮高級官員那裏聽到過的關於聯邦法院的最引人注目(也最令人恐懼)的言論’。
“當然,這可能不會有任何結果,”弗拉德克寫道。“但米勒的言論在我看來是本屆政府反法院言論的嚴重升級——而且是一個考慮不周的升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