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最高法院對墨西哥槍支訴訟案的裁決並不意味着美國無可指責——彭博社
Stephen L. Carter
墨西哥陸軍、國民警衞隊和州警方繳獲的槍支在銷燬前進行展示。
攝影師:Guillermo Arias/AFP via Getty Images
幾天前,美國最高法院對槍支製造商來説本將迎來糟糕的一週。週一,大法官們至少暫時拒絕受理對禁止AR-15等半自動步槍州法的質疑。但週四,法院一致駁回了墨西哥政府提起的訴訟,該訴訟要求多家美國槍支製造商就其武器在墨西哥境內造成的損害進行賠償。
首先簡要説明大法官本週宣佈不予受理的訴訟。在2008年和2010年的兩項里程碑式判決中,最高法院裁定第二修正案保護"普遍使用"的持槍權——當時判例涉及手槍。這些判決雖存爭議,但已成為國家法律,因此控槍倡導者將注意力轉向半自動武器。約10個州禁止或嚴格限制AR-15步槍的持有,而該型號恰是全美保有量最大的步槍。下級法院維持了禁令。最高法院拒絕受理上訴,不過我認為佈雷特·卡瓦諾大法官的觀點正確——未來一兩個任期內法院將被迫重新審視這個問題。
彭博社觀點印度股市高估值純屬寶萊塢式幻想韓國新領導人面臨老問題質疑中國人工智能熱潮的冷靜聲音任天堂Switch 2獨佔掌機市場 這讓我們聚焦到最高法院實際審理的案件——史密斯威森品牌公司訴墨西哥合眾國案。該訴訟源於名稱冗長的《保護合法武器貿易法案》,該法案基本豁免了槍支製造商和銷售商因產品被用於犯罪而面臨的民事訴訟。但法規規定,若製造商或銷售商"明知故犯"違反法律,且該行為是造成傷害的"近因",則可例外起訴。
墨西哥正是依據這項例外條款起訴多家美國槍械製造商,就其境內發生的槍支暴力事件索賠。為證明被告知悉法規要求,訴狀指控存在某種"心照不宣"的體系——製造商和批發商都清楚部分零售商是"害羣之馬",會非法越境販運槍支給販毒集團,這些武器不僅用於黑幫火併,還用於襲擊政府官員。訴訟稱制造商明知這些不良商户身份卻未切斷供應,反而增產"軍用風格"武器助長非法交易。
這是令人振奮的內容。那麼,為何法官們會駁回這起訴訟?因為埃琳娜·卡根大法官代表全體一致意見的法庭撰文表示,法定豁免範圍很窄。訴狀並未指出被告知情的某次具體銷售行為,而是指控“所有制造商協助數量不明的非法槍支經銷商進行大量違反多項法律禁令的槍支銷售”——這一指控過於模糊,除非原告能證明被告“有意參與”犯罪,否則無法滿足“明知”標準。簡而言之,墨西哥不僅需要證明製造商知曉其產品被非法使用,還需證明他們協助並教唆了這種行為。
無論人們是否認為這一觀點具有説服力,它都與近期判決保持一致。正如卡根所指出的,就在兩年前的Twitter公司訴塔姆內案中,最高法院對通過算法推薦涉嫌協助恐怖襲擊的社交媒體公司責任追究,採用了同樣嚴格的標準。而在史密斯-韋森品牌案判決的同一天,大法官們駁回(儘管是基於程序理由)了一起指控銀行知曉其賬户持有人資助恐怖主義的訴訟。
儘管這些案件依據不同的法律條文產生,但它們都顯示出法官們對於追究企業責任時的一種普遍不安——即企業只需對產品或服務可能被濫用的具體知情負責,而非泛泛知曉。這種不安似乎跨越了意識形態的界限。
這並非否認墨西哥對其北方鄰國的合理控訴。墨西哥確實有充分理由,卡根大法官在其意見書開篇就承認了這一點:
墨西哥面臨嚴重的槍支暴力問題,其政府認為禍源來自北方。該國僅有一家槍支商店,每年發放的持槍許可證不足50份。但槍支販子能在美國購買武器——通常通過非法交易——並將其販運給墨西哥的毒品集團。
卡根寫道,其結果可想而知:
墨西哥政府數據顯示,該國犯罪現場繳獲的槍支中高達90%源自美國。
這是個駭人的數據,我們國家不應假裝毫無責任。還記得唐納德·特朗普總統如何堅稱從墨西哥非法走私芬太尼(沒錯,這確實是主要渠道)構成的"重大威脅"意味着我們應施壓墨方切斷供應嗎?或許槍支反向走私的"重大威脅"意味着我們更該關注自己眼中的梁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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