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市經紀人佣金法:法官拒絕阻止6月11日生效的法律 - 彭博社
Chris Dolmetsch, Jennifer Epstein
紐約皇后區的住宅公寓樓。攝影師:Yuki Iwamura/彭博社一名聯邦法官拒絕阻止紐約市一項新法規,該法規將要求房東(而非租客)支付房屋掛牌經紀人的佣金。
美國地區法官羅尼·艾布拉姆斯週二駁回了紐約房地產委員會、紐約州房地產經紀人協會等機構提出的臨時禁令申請,這些機構正通過訴訟試圖在6月11日法規生效前阻止其實施。這一裁決使房地產行業在阻止法規生效的法律鬥爭中再次受挫。
法官表示,核心法律爭議在於該法規"是否侵犯了原告的言論自由和合同權利,從而需要司法干預。本院認為並未構成侵犯"。
紐約市議會於去年11月通過該法案,旨在終止房東將僱傭房產經紀人的費用轉嫁給租户的長期慣例——這類費用可能使住房成本增加數千美元。房地產行業辯稱新法規將經紀人妖魔化,並迫使房東通過提高租金來轉嫁佣金成本。
紐約和波士頓是美國僅有的兩個普遍將租房中介費轉嫁給租户的大城市,即便租户並未僱傭這些經紀人,這一做法已困擾租客數十年。
案件為紐約房地產委員會訴紐約市案,24-cv-9678,美國紐約南區地方法院(曼哈頓)。